本市接獲家暴案件通報 皆依相關程序與機制處理

發稿單位:家防中心

發稿日期:113年4月19日

聯 絡 人:家防中心廖秋芬主任

聯絡電話:2361-5295#6200


本市如接獲家暴案件通報,皆依衛生福利部訂定「集中篩派案機制處理原則」處理,以及相關流程、分級分類指引,進行危險等專業評估、介入、開案服務的程序與機制來處理,無一例外。不論通報者或被通報者是誰,都是一視同仁提供服務。


如為成人案件,依據成人保護通報單-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 2.0,TIPVDA 分數大於等於5 分即為高危機個案、低於五分則為中低危機個案;如為兒少案件,則依據衛福部訂定的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分級評估輔助指引, 分類1級案件或2級案件。


依據兒少年紀、傷勢嚴重度、是否有緊急危險等來做分類。 家防中心呼籲,面對家暴零容忍,絕不能因一時的隱忍姑息而造成身心傷害,歡迎撥打「113」保護專線,將有專業社工提供24小時諮詢服務及協助,也可以透過「關懷e起來」通報快速獲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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