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為全國原住民族發聲籲請行政院修法支持原住民族單列羅馬音為傳統姓名

臺北市政府林奕華副市長今(25)日代表臺北市出席行政院院會時為全國原住民族人請命,請求行政院儘速啟動姓名條例修法,讓原住民族人在回復傳統姓名時,不必強制與漢名並列,可以選擇以羅馬拼音單列他們的傳統姓名,並使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林副市長在院會中表示:原住民姓名平權的議題,早在20多年前,就有許多原住民人士極力倡議。臺北市在民國110年的時候,也有4位原住民向臺北市戶政事務所申請回復傳統姓名,並以單列羅馬拼音方式呈現,但遭本市戶政事務所依照姓名條例的規定,依法予以駁回。


隨後此4位族人立即提起行政訴願以及行政訴訟,並於113年1月,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臺北市敗訴。依照判決,臺北市必須在原住民族人申請回復傳統姓名時,得要求戶政機關以單列羅馬拼音之傳統姓名,不得再強制需與漢名或相近發音之漢字並列。


臺北市收到判決書後,蔣萬安市長立即召開相關會議,認為高等行政法院對姓名條例的見解並無錯誤,相關判決也無重大違失,且本案例有助於增進全國原住民族權益,因此決定放棄上訴。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巴干.巴萬Bakan Pawan表示:依據憲法條文第10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原住民傳統姓名為原住民族彰顯族群認同的特別權利;且「原住民語言發展法」明訂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其書寫系統(羅馬拼音)為原住民族文字,顯見「原住民單列羅馬拼音為傳統姓名」此一訴求對於原住民姓名權、人格權及國家語言平等權具高度正當性。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表示:本市此案已是繼「新北市原住民寶杜巴燕申請單列羅馬拼音為傳統姓名」判決原住民勝訴之第2案。過去蔣萬安市長及林奕華副市長擔任立委期間,立法院即有委員提案修法,但終究因為行政院不同意或沒有相關對案而告終。為此蔣市長特別請林副市長在今日行政院院會提案,請行政院儘速推動修法,以回應原住民族回復傳統姓名希望以羅馬拼音單列的訴求,並解決全國第一線戶政人員適法疑慮之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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