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誤認通緝犯抓人起衝突 法院勘驗錄影畫面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翁姓警員誤認通緝犯並毆傷黃姓民眾,新北地院今天開庭,勘驗錄影畫面,確認雙方衝突、上銬逮捕過程。黃男開完庭後在庭外稱,逮捕過程很誇張、很恐怖。

起訴書表示,三重警分局翁姓警員於民國111年9月間,誤認黃男為李姓通緝犯,以右手搭在黃男肩膀,遭黃男反抗。過程中,翁員未表明警察身分;雙方互相拉扯時,黃男將翁員摔入機車堆內,再跨坐在翁員身上。

起訴書指出,後來翁員與前來支援的江姓警員,一起將黃男壓制在地,翁員揮擊黃男臉部、身體,用辣椒水噴黃男眼睛,辱罵不雅字眼和強拉黃男至廁所沖洗眼睛。

檢方除依傷害罪起訴黃男,另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罪等,起訴翁姓警員。

新北地院今天開庭勘驗錄影畫面,法官說,只針對客觀事實,描述影片中所看到影像、聽到聲音。包括翁員在黃男住處附近誤認而起衝突畫面、民眾從高空及近距離拍攝畫面、到場支援警員密錄器畫面、黃男遭逮捕後,被上銬送到派出所畫面等。

法官針對爭執過程中,翁員搭肩黃男、推擠互拉、2人倒地;黃男跨坐翁員身上、彼此掙扎過程,逐一詢問2名被告的意見。

另外,法官也整理民眾拍攝影片錄音,做成勘驗筆錄;黃男過程一直強調「抓錯人了、真的不是通緝犯啦」,自己有身分證件、就住在附近,要求警察不要壓制他;也有警察要求黃男冷靜配合、「有機會給你釐清」等過程錄音。

檢察官、黃男與律師、翁員與辯護律師,逐一針對勘驗筆錄表示意見後,黃男律師也聲請監察院調查筆錄,將作為雙方交叉詰問時證據。

法官最後諭知,5月28日下午2時30分,續開審理庭並傳證人相互交叉詰問。

黃男所服務單位的部分朋友今天也前往旁聽,並透過影片瞭解案發過程。開庭結束後,黃男向他們描述,警方逮捕過程像惡魔,「有沒有很誇張、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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