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 Gaga新專輯「MAYHEM」被控侵權 衝浪公司求償33億…律師反擊了

[周刊王CTWANT] 美國樂壇天后Lady Gaga(女神卡卡)睽違5年,發行新專輯《MAYHEM》(狂亂),歌曲瞬間衝上排行榜,不過專輯名稱卻被加州一家衝浪公司起訴,指控被盜用該標誌,索賠1億美元(約33億新台幣)。
Lady Gaga在3月7日推出第7張錄音室專輯《MAYHEM》,並推出特色周邊,其中歌曲〈Abracadabra〉的收聽率已經破億,而她也展開全球巡演,此外還將登上4月的Coachella音樂節,讓粉絲迫不及待。

然而人紅是非多,Lady Gaga涉嫌侵犯一家衝浪公司的「MAYHEM」遭到起訴,Lost International LLC向法院提起訴訟,包括商標侵權、虛假廣告、商標淡化、不公平商業行為等9項指控,內容指Lady Gaga在未經Lost公司許可或知情的情況下,單方面盜用「MAYHEM」的名稱、商標和風格化標記,發行名為「MAYHEM」的專輯,展開尋眼以及銷售服裝和配飾。
Lost控訴,這些行為增加公司損失,LadyGaga的行為可能會誤導公眾認為她的商品獲得Lost的授權,將對他們和公眾造成損害,失去對其的商譽控制權,除了要求賠償1億美元外,還要求支付律師費。
對此,Lady Gaga的律師奧林(OrinSnyder)說明,Lady Gaga 的《MAYHEM》飆升至第1名並打破紀錄,證明她無與倫比的才華和全球影響力,但令人失望的是,現在有人試圖利用Gaga的成功,對「MAYHEM」這個名字提起毫無根據的訴訟,「但並不令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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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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