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女足抽血案 衛福部:請教育部依法辦理
台師大女足教練「抽血換學分」引爭議,衛福部今天說,已依法及權責劃分,發文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並將強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人體研究的監督等事項管理。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天在臉書(Facebook)說明,依照人體研究法規定,人體研究之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主持人體研究者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
因台灣師範大學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林靜儀表示,衛福部會依法及權責劃分,發文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下午接受媒體電訪說明,教育部應該把台師大所有的IRB(倫理審查委員會)整個「翻過來」查一次,至今衛福部尚未看到教育部針對IRB的調查結果,包括非醫事人員抽血部分,也要看當初IRB怎麼寫,才有辦法判斷。
劉越萍強調,教育部應重新檢討IRB,「否則這個計畫怎麼會過?」若計畫沒有問題,卻沒有按照計畫執行,計畫主持人跟台師大的問題就非常大,這代表研究機構沒有好好督促,但目前狀況沒有更多資訊,將會要求教育部依法行政。
至於如何追討受試者應有權益,包括檢體是否可要回、求償等,劉越萍說:「這還是要看IRB原本通過的計畫內容。」因人體試驗案的範疇非常大,受試者保護本來就是IRB審查過程需要檢視的部分,回頭看當初計畫內容到底寫了什麼才是重點。
衛福部稍早發布新聞稿表示,就目前新聞揭露資料所示,台師大女足案涉違反人體研究法多項規定,疑涉違法態樣為:研究團隊執行「未依經倫理審查委員會通過之研究計畫」及「未取得研究對象知情同意」、研究機構審查會「未對經審查通過之研究監督及查核」及研究機構「對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未進行必要之監督」等。
衛福部說,已函請教育部本權責辦理相關調查及處分,並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衛福部將持續強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人體研究的監督等事項管理,以保障研究對象權益。
民進黨籍立委陳培瑜去年11月揭露此事,昨天她和同黨立委、受害學生出面抨擊台師大女足隊教練用「抽血換學分」威脅學生,恐涉刑法強制罪,學生受試費用要繳回球隊公基金涉刑法侵占罪,而且也疑似違反人體試驗法相關規定。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天在臉書(Facebook)說明,依照人體研究法規定,人體研究之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主持人體研究者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
因台灣師範大學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林靜儀表示,衛福部會依法及權責劃分,發文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下午接受媒體電訪說明,教育部應該把台師大所有的IRB(倫理審查委員會)整個「翻過來」查一次,至今衛福部尚未看到教育部針對IRB的調查結果,包括非醫事人員抽血部分,也要看當初IRB怎麼寫,才有辦法判斷。
劉越萍強調,教育部應重新檢討IRB,「否則這個計畫怎麼會過?」若計畫沒有問題,卻沒有按照計畫執行,計畫主持人跟台師大的問題就非常大,這代表研究機構沒有好好督促,但目前狀況沒有更多資訊,將會要求教育部依法行政。
至於如何追討受試者應有權益,包括檢體是否可要回、求償等,劉越萍說:「這還是要看IRB原本通過的計畫內容。」因人體試驗案的範疇非常大,受試者保護本來就是IRB審查過程需要檢視的部分,回頭看當初計畫內容到底寫了什麼才是重點。
衛福部稍早發布新聞稿表示,就目前新聞揭露資料所示,台師大女足案涉違反人體研究法多項規定,疑涉違法態樣為:研究團隊執行「未依經倫理審查委員會通過之研究計畫」及「未取得研究對象知情同意」、研究機構審查會「未對經審查通過之研究監督及查核」及研究機構「對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未進行必要之監督」等。
衛福部說,已函請教育部本權責辦理相關調查及處分,並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衛福部將持續強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人體研究的監督等事項管理,以保障研究對象權益。
民進黨籍立委陳培瑜去年11月揭露此事,昨天她和同黨立委、受害學生出面抨擊台師大女足隊教練用「抽血換學分」威脅學生,恐涉刑法強制罪,學生受試費用要繳回球隊公基金涉刑法侵占罪,而且也疑似違反人體試驗法相關規定。
- 記者: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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