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助長司法濫權最終原因是沒有究責制衡機制
古美珠/無黨派上班族
新聞報導,鄭文燦案恐大逆轉,檢察官涉偽造文書,目前擁鄭、擁檢,、各說各話,其實真正的問題,從大方向長期積病來談:偵查不公開, 但幾十年來,一樣是大公開,不實筆錄、偽造筆錄一樣存在,這是不爭的事實。
依據法務部高等檢察署官網揭示,檢察官職責為發掘與犯罪有關的事實真相,須經過嚴格證據調查,認為被告有很大的犯罪嫌疑,依證據、理由與法條,代表國家提起公訴,並且對被告有利或不利的證據都要一併注意,旨在協助法院發現真實。然而事實不然,原因在於官官相護,檢察官縱然違法卻不受懲處,照樣升官發財。即是監察院有行使彈劾審查、懲戒的權力,然監察院仍然是無齒的存在。
從媒題報導了解到,目前台灣發生重大案件,現在的檢察官辦案手法仍然跟30年前時任檢察官侯寬仁(現任中華民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辦案手法如出一轍,如: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押人取供、偽造不實筆錄、起訴書內容多臆測而非佐以實證、利用媒體操縱輿論與判決等。
曾被媒體捧為「司法藍波」名噪一時的侯寬仁,過去承辦社會幾大矚目案件,如:周人蔘、馬英九特別費、雲林廢土案等,都慣用如上違法手段,這些案件經多年訟累後,多獲判無罪。以周人蔘案為例,被捲入案件的38名警官,有的入獄、丟官、逃亡,甚至開始調查二個多月,就有4名警官自殺身亡,周人蔘案中的許多高階警官,最後都獲判無罪,但原本被看好的前景未來,卻因檢察官草率濫訴下,加上幾十年的纏訟,早就灰飛煙滅了,不僅工作頓失,也攪亂了家庭生活,有的歷經褫奪公權,有的人甚至連健保資格都沒了,生活幾乎都變得很困頓。而檢察官卻僅輕描淡寫被記申誡,試問讓受冤者情何以堪!
雖然以時任檢察官侯寬仁舊案重提,但是因為濫權,毀了多少人的一生,歸咎原因還是:「台灣司法檢察體系始終沒有究責制衡機制、監察院沒有行使彈劾審查、懲戒的權力」,是助長司法濫權最終原因。
在立委黃珊珊國會質詢時談到,過去12年監察院共彈劾了34位法官,固然值得肯定。但當媒體仍然不斷揭露檢察官製造假證據、違反偵查不公開等問題時,卻沒有任何監察委員自請調查,並為彈劾,著實令人遺憾。
立委黃珊珊言及我們的監察制度要重拾公信力,必須從完善彈劾審查、懲戒法院審理過程做起,也要讓監察委員主動行使調查權、主動發現問題。對於社會關注的重大事件,不僅要查,也要查清楚,還清白者清白,究責者究責。 這才是監察院存在的真正價值,而非淪為人們口中酬庸、虛設、沒牙齒的「養老院」。
【以上言論為第三人投書,不代表本刊立場,讀者請本於客觀事證自行評價】
照片來源:pixabay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 記者:匯流筆陣
- 更多生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