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巧克力製品 7商品標示不符、1業者用過期原料

食藥署稽查巧克力製品 7商品標示不符、1業者用過期原料

食藥署今天(14日)公布「114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位於嘉義市的「枯麻熊巧克力工坊」,被查獲製作原料初榨可可脂過期4個月,已有部分製成產品售出,食藥署依違反《食安法》開罰6萬元。另外台北市「擇食股份有限公司」也有7款巧克力產品標示不實,挨罰4萬元。

食藥署與各地衛生局執行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共查核185件巧克力產品標示、28家業者,其中有2家業者、2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1家業者查獲過期原料。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指出,今年4月稽查嘉義市的「枯麻熊巧克力工坊」是,發現已過期的「初榨可可脂」原料(有效期限:2024年12月2日),業者已使用部分原料製程3盒巧克力並售出,目前衛生局已銷毀過期原料,並開罰6萬元。

台北市「擇食股份有限公司」有7款「台灣特色茶巧克力」雖標示為巧克力,但實際配方皆未含有非脂可可固形物或牛乳固形物,成分不足以標示巧克力,衛生局依《食安法》開罰4萬元。另外,台北市「九日風股份有限公司」多款巧克力產品營養標示熱量計算不符,也依《食安法》裁處7萬元。

魏任廷表示,有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或定型化契約未臻完善等缺失,都限期改善完成。抽驗部分均符合規定或複查合格。(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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