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是一種選擇

許多人不相信,快樂是很簡單的一件事。然而,無數研究顯示,人們其實可以透過努力,改進每天日常的正負面感覺,以及對人生的整體滿意度。

既然「快樂」是一種選擇,為什麼會有人不想做出這個選擇?成功雜誌(Success)指出,事實上,你我之間有很多人,都不主動選擇快樂。以下是一般人選擇讓自己不快樂的三大藉口:

藉口一:「我賺太少錢」,或者「我沒有被升遷」。有些人相信,只要達成某些難以達到的目標,快樂就會湧現。如果一個人的快樂,是以生活的情況為條件,註定會失敗,因為一旦真實生活與理想預期無法同步時,很容易就會產生不滿。

而且,即便真的達到目標了,也沒有人可以保證,這件事帶來的滿足感會如同預期。哈佛大學曾經做過一個研究,一些助理教授表示,如果能夠獲得終身教職,他們會比較快樂。然而多年後,這些人的願望成真了,他們卻表示,對生活的滿意程度和過去差不多。

藉口二:「我經歷過很糟的事,所以永遠開心不起來」。發生不幸的事情,確實會長久影響一個人對生活的滿意度,但只是影響,而不是「決定」。

心理學家指出,一個人主觀上覺得自己的人生過得好不好,個人的選擇與曾經發生過的不幸程度,扮演的角色份量相同,個人的選擇甚至是更重的角色。

例如,經歷生離死別的人可以選擇自怨自艾,其他什麼都不做,也可以選擇積極接受心理治療與輔導,試著讓自己重新振作起來。又例如,如果一個人在某些事物上覺得不好受,可以選擇從其他事物上感受到快樂與意義。

藉口三:「沒辦法,我天生就很悲觀」。有些人相信,一個人的快樂潛力是由基因所決定。心情好壞確實與基因相關,但是基因並不是決定性的原因。二○一五年發表的一份分析報告發現,一個人主觀上覺得自己的人生過得好不好,只有四成與基因相關。也就是說,我們還擁有六成的機會可以努力。

而且,即使天生的那四成也不是無法改變的。如同一個人的髮色是天生的,卻可以因為多曬太陽而變淺,一個人沈重的心情也可以因此而變得輕盈。

做出想要快樂的選擇只是開始。一個人不是決定要快樂就能夠快樂,還必須鍛鍊心理與情緒。例如,嘗試科學上已經證明有效的快樂習慣,包括,每晚睡前寫下當天的感恩日記、固定與好友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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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EMBA雜誌第366期(2017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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