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會死3-2】職業病死亡認定困難 最具決定性「關鍵」速備齊


【過勞會死3-2】職業病死亡認定困難 最具決定性「關鍵」速備齊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眼淚不停流下臉頰,這是受害者賈琪親友在整理遺物時,看見她的加班紀錄後的悲傷畫面。職災死亡中屬於腦心血管疾病者,其統計數字至今仍未年年完整公開,勞工團體多年質疑黑數龐大。實際上,要讓政府機關認定是「職業病死亡」,也就是俗稱的「過勞死」,其實相當困難,許多死者家屬面臨一條絕望的暗黑路,除了悲傷之外,根本不知道如何替死者討公道。


在台灣,職災死亡若要被認定與過勞有關,須先由家屬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給付」或「死亡給付」,並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進行調查與鑑定。審查流程中,3類專業人員扮演關鍵角色:一、勞動檢查官:進入工作現場,調查雇主陳述與工時安排;二、醫學專家小組:根據死者病理與職業背景,判斷死因是否與過勞相關;三、職業病鑑定會議:由跨領域專家組成,綜合研判「職業性因果關係」是否成立。若死者為公務員、軍警或醫護等特殊身分者,程序還需經人事單位、專責醫療機構另行處理,程序更繁複。


為證明因果關係,家屬需提出完整工作負荷證據,證明死者過去6個月內曾有異常加班、輪班或夜班調度,且長時間工時對身體造成實質負擔。家屬常被要求提出以下證明項目,包含:出勤紀錄、加班單、工時排表;Line、Email、SNS對話截圖,證明長時間工作;GPS、悠遊卡、ETC或行車記錄,佐證通勤時刻與移動時段;醫療紀錄、既往病史、死亡診斷書與病理解剖報告。



【過勞會死3-2】職業病死亡認定困難 最具決定性「關鍵」速備齊


其中最具決定性的,是加班總時數。若連續6個月平均每月加班超過45小時,或單月超過100小時,即可推定與職業病具相當「因果關係」。然而,即使過勞死在醫學上被視為可預防與預警的職業災害,家屬若無律師或工會協助,往往根本無從著手舉證,更別說應對雇主的抗辯。


曾有律師指出,部分案件歷經一年以上仍無結果,而多數家屬最初連該找哪個機關、組織,找什麼律師,如何幫死者討什麼公道都不知道,只能在喪親痛苦、制度的冷漠與不甘心中徘徊。


勞動部坦言,職業病死亡認定困難,主因在於舉證與蒐證門檻高。官方指出,過勞案件需依靠「暴露證據」來判斷,然而多數關鍵資料如工時、工作內容、健康紀錄等,皆掌握在雇主手中,導致勞工及家屬難以取得完整證據。勞動部曾啟動專案,協助蒐集事證並透過多方訪談,盼減少認定爭議。


此外,勞動部也承認,職業病認定程序往往曠日廢時,部分疾病潛伏期長,鑑定及資料蒐集需時甚久,加上醫師須評估工作環境與疾病之因果關係,若證據不全,認定難度更高。為此,官方已修正相關指引,要求行政機關主動協助蒐證、縮短審查期程,並持續彙整案例與問答集,提供醫界與勞工參考。


申請職災認定時,家屬應儘速備齊上述證據,尤其是6個月內加班工時記錄,也應儘早聯繫勞動部各地勞動檢查機關或地方勞工局,尋求具處理經驗的職業傷病律師或NGO組織協助,同時保留與雇主往來訊息,避免未來爭議。


照片來源:DALL·E 3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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