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蘋果與Meta開重罰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歐盟首次執行數位競爭法,對蘋果和 Meta 處以總計 7 億歐元(7.97 億美元)的罰款。在歐盟以美國大科技公司因違反《數位市場法》而受到處罰之際,川普政府對歐盟發動攻擊,稱歐盟不公平地針對美國公司。
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週三表示,已對蘋果 (AAPL) 和 Facebook 所有者 Meta (META) 分別處以 5 億歐元(5.7 億美元)和 2 億歐元(2.28 億美元)的罰款。對此,Meta 首席全球事務官喬爾·卡普蘭 (Joel Kaplan) 批評了歐盟的決定,指責其「試圖阻礙成功的美國企業」。
「這不僅僅是罰款;委員會強迫我們改變商業模式,實際上是對 Meta 徵收了數十億美元的關稅,同時要求我們提供劣質服務。」卡普蘭說。
2023 年 11 月,Meta採用了「同意或付費」的廣告模式,要求Facebook 和 Instagram 的歐洲用戶要麼同意平台使用「個人資料組合」以獲得個人化廣告,要麼付費,接受平台的無廣告版本。一年後,Meta 推出了另一種免費的個人化廣告模式,歐盟委員會指出,該模式處理的“個人資料更少”,並補充說。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但是,在為期一年的調查中,歐盟委員會發現,去年有一段時間內,Meta 並未允許用戶免費使用其平台中處理較少個人資料的版本。
歐盟還發現蘋果違反了數位市場法中所謂的「操縱」規則。根據該規定,透過蘋果應用商店分發應用程式的應用程式開發人員應該能夠免費告知客戶商店外的其他替代優惠,引導他們選擇這些優惠並允許他們進行購買。但是由於這家美國科技巨頭實施了一系列限制,「消費者無法充分享受替代且更便宜的優惠」。
蘋果公司的一位代表表示,這筆罰款是「歐盟委員會不公平地針對該公司並迫使其「免費提供(其)技術的另一個例子」。該公司還表示計劃對該判決提出上訴。「為了遵守這項法律,我們投入了數十萬個工程小時,做了數十項修改,但這些修改都不是我們的用戶要求的。儘管開了無數次會議,委員會還是在每一步都不斷改變目標。」這位代表說。
歐盟表示,蘋果和 Meta 的罰款金額代表這兩家公司違反歐盟數位市場法的“嚴重性和持續時間”,並補充說,他們必須在 60 天內支付罰款,否則將面臨額外的處罰。
違反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將面臨嚴厲的處罰,包括最高可達公司全球年收入 10% 的罰款,對於重複違法行為,最高可達 20% 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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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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