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應曉薇交保檢方抗告 高院:今天不裁定

京華城案被告柯文哲、應曉薇聲請具保停押獲台北地院裁准,北檢以證人尚未詰問完畢等為由提抗告,北院整卷後送往台灣高等法院。高院已分案審理,晚間6時表示今天不裁定。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經收案分案,案件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審理。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偵查期間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北院於今年1月2日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並先後裁定自4月2日、6月2日、8月2日起各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這次羈押期限為10月1日期滿。柯文哲、應曉薇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北院5日裁定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台幣7000萬元保證金,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3000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均需配戴電子腳鐶等。

應曉薇5日辦妥手續後離開法院,柯文哲當天律見後表示需再行深思,8日則同意由妻子陳佩琪辦理後續交保程序,於8日下午離開法院。

北檢認為,本案證人尚未詰問完畢,仍有羈押必要,而且柯文哲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的「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的事由,9日晚間6時許提起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除整理最近庭期筆錄外,因案件仍持續進行審理中,因此需影印卷宗,今天上午將抗告卷送台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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