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貪污案!一審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謝宜容貪污案!一審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謝宜容。(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嫌職場霸凌導致部屬輕生一事引發社會震驚,不僅因此被拔官,後續更被檢方查出在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新北地方法院今(18日)上午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謝宜容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3年。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調調查發現,2023年間,謝宜容身為分署長,指示部屬劉姓女子與簡姓男子負責北分署本部的整修工程採購案,卻洩漏標案資訊給林姓兄弟,讓他們能提前準備投標。由於林姓兄弟的公司並無裝修牌照,最終透過借用徐姓男子的公司牌照才順利得標。

隔年,謝宜容又下令將2024年的北分署宣傳品與主視覺設計統一交由林姓兄弟的公司承接,並指示郭姓女子比照前例協助操作,使該公司再次得標。2件標案合計讓林姓兄弟獲利42萬餘元。

除了圖利廠商外,謝宜容還被控利用北分署「就業安定基金」與「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時,將未送出的12盒私自據為己有,總價值超過2萬元。

案件審理過程中,謝宜容在法庭上多次表達懊悔。她哽咽表示,自己在領導上失職,未能照顧好部屬,對國家長期栽培與信任卻做出最壞的示範,浪費社會與司法資源。

她也向法官表示:「我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國家,我也對不起年邁的母親、公婆,以及我的丈夫與2個孩子。」並強調願為自己的錯誤承擔一切責任,懇求法院能輕判部屬與涉案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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