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月加強取締違規 平鎮警籲駕駛落實「這件事」

交通部自109年起推動全國交通安全運動,將每年9月訂為「交通安全月」,今(114)年主題持續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桃園市平鎮警分局表示,9月份將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及「道路障礙」等違規行為,加強宣導與執法,持續守護用路人安全。

平鎮分局表示,統計今年1月至8月31日,轄內共發生A1類及A2類交通事故2172件,較去年同期減少304件;其中行人事故419件,也較去年同期下降66件。顯見在警方強化執法與多元宣導的努力下,交通事故及行人事故均呈下降趨勢,民眾守法意識逐漸提升,整體交通安全狀況已逐步改善。
平鎮分局接著提到,為進一步降低事故風險,除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加強執法外,也會檢視不合理的交通工程,並邀集相關權責機關會勘改善,共同營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除此之外,分局也走入社區與大型賣場,向民眾宣導「路口停讓文化」、「高齡者交通安全」及「防禦駕駛」等觀念,並勸導不適任駕駛人主動繳回駕照,鼓勵多加利用大眾運輸,減少道路風險。
平鎮分局也呼籲,9月1日至9月30日交通安全月期間,將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未停讓」、「行人未依規定走斑馬線」、「行人未依號誌或手勢穿越道路」及「道路障礙」等違規加強取締。提醒駕駛人行經交岔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共同維護自身與他人行的安全。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交通安全月加強取締違規 平鎮警籲駕駛落實「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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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儒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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