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無障礙空間 民團盼立法設專責單位

全台120萬名身心障礙者正陷入公共空間無設施可用的窘境,只能到處陳情申訴!身障團體16日於「無障礙專法」公聽會指出,目前無障礙設施仍缺乏專責單位,盼制定專法統一管理,更建議設置行政院常設障權辦公室。對此,衛福部代表回應,將持續召開公聽會蒐集意見,並進行跨部會討論。



專法統一管理

根據統計,全台身心障礙者約120萬人。民進黨立委黃秀芳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曾在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但因各界對於身心障礙者歧視事件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基礎、無障礙設施規定與專法立法之選擇、個人助理的支持範圍等爭議仍未取得共識,未能通過修正。



身障團體指出,現有的《身心障礙者權利保護法》並沒有強制力,而且各種無障礙設施更散落在各部會管轄,遇到設施不便就得到處陳情,因此呼籲政府制定「無障礙專法」,統一管理標準。



台灣障礙研究學會理事長周怡君更表示,「診所有無障礙通道的比例,全國只有35%,設有無障礙廁所的只有26%。」



應有障權辦公室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表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各項無障礙建設並沒有串連的很好,造成障礙者及其身邊的人寸步難行,沒有專責的單位去執行、監督是非常大的問題。



她強調,無障礙空間設施設備不應該用鼓勵、獎勵與慈善的方式推動,因為會造成無法有實質保障與使用,許多檢測完又變倉庫又被拆掉,各縣市無障礙委員會中,委員們相關知能嚴謹度與素質不一,是常見問題,建議要設置行政院常設障權辦公室,並明定成員的障礙者比例及有淘汰機制。



將進行跨部會討論

對此,衛福部社家署身障組組長尤詒君提出,盼無障礙的相關法規,能在現有的基礎上強化。衛福部強調,未來將持續舉辦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再和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等各部會進行跨部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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