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九成海域未受保護 海保法草案公聽會聚焦「30×30」接軌國際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25)日召開《海洋保育法》公聽會,由於台灣九成多海域未受保護,使得關係海洋生態及恢復海洋資源的海洋保護區議題,成為公聽會關注焦點。專家學者發言除釐清海洋保護區的重要性,也強調經營管理得當,遠勝於面積大小。海保署長黃向文也提及漁民自主性管理護魚區、原住民以傳統知識利用的海域,直接引用「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OECM)之可能。 昆蒙框架接軌國際 台灣九成海域未受保護 行政院版《海洋保育法》草案著墨於海洋保護區的劃設與經營管理,以此回應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mming-Montré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下稱昆蒙框架)「在2030年,保護地球上30%的陸地、內陸水域、沿海與海洋區域等」 [1] 。 台灣依據法令劃設的海洋保護區類型共有九種 [2] ,佔國土比例多少呢?有幾個不同的數據。依據 漁業署資料 ,佔12浬海域面積比例47.5581%;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成立後,計算約為 8.17% ;不過國際計算出台灣海洋保護區占比,約0.8%。也就是台灣有九成以上的海域未受保護,要在2030年達到30%海洋國土列入保護區,仍有努力空間。 在行政院版草案中,與海洋保護區相關有兩個重要概念,分別為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s, MPAs)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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