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擬提修3法 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

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游顥、黃建賓、吳宗憲、牛煦庭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案修正證券交易法、公司法、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引導台灣企業發展導向良性循環,共創勞資共榮雙贏。

游顥表示,為使上市櫃公司員工的薪酬合理化,達成證券交易法第1條所揭露「發展國民經濟」的意旨,擬提案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規範上市櫃公司應揭露個別董監事的酬勞及員工薪資酬勞平均數、中位數,且董事薪酬與員工薪資差距應限於一定倍數。

他說,期望透過修法,回應社會對於基本薪資調整未如理想,以及基層、新進員工薪資所得普遍偏低等不滿的現象。

黃建賓表示,為帶動各產業薪資競爭力,解決台灣長期低薪問題,並健全公司分配員工合理酬勞,擬修正公司法第235條之1。

他指出,現行法條僅明定企業有獲利而無累積虧損時,企業需於章程明定獲利的定額或者一定比例做為員工酬勞,但未明定比例。且歷年薪資中位數漲幅也都低於基本工資,導致絕大多數勞工並未享受到企業獲利分得的薪酬。

另外,游顥等立委也擬提案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2條、第35條、第36條之2、第36條之3、第39條、第40條,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

吳宗憲表示,如果物價無論如何都會上漲,那麼工資需要增加得更多以趕上物價,以維持台灣勞工的消費力,改善社會辛苦勞工的生活品質。

牛煦庭說,台灣勞動社會長期以來的問題在於勞工沒辦法分享到經濟成長果實,政府推動經濟發展,即使經濟成長數字很漂亮,但往往勞工看在眼裡,涼在心裡,冷冰冰的數字沒辦法兌換成薪資成長,讓勞工沒辦法享受經濟成長果實,將讓勞工缺乏共同奮鬥的熱情,造成企業發展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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