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先兆流產請病假…公司嗆「過來辦離職」直接解雇 法院這樣判

女員工先兆流產請病假…公司嗆「過來辦離職」直接解雇 法院這樣判
(示意圖/翻攝Pexels)

[周刊王CTWANT] 大陸一名閆姓女子在北京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工作多年,因懷孕後身體不適,經醫院確診為先兆流產,建議休假14天,於是向公司提出請假。沒想到,公司態度非常強硬,竟嗆「要不你過來上班,要不你過來辦離職」。法院認定,用人單位與閆女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雇,判決資方支付賠償金及請假期間差額工資共人民幣7萬2000多元(約新台幣30萬元)。

綜合陸媒報導,閆女在北京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工作多年,雙方簽有勞動合同。閆女懷孕後身體不適,經醫院確診為先兆流產,建議休假14天,於是她向公司提出請病假。不過,公司認為閆女之前已休過幾天病假,根據內部規章制度不能再連續請病假,所以沒有批准休假。

根據微信聊天記錄,公司的態度非常強硬,直言「批不了,你請假時間已經太長了,要不你過來上班,要不你過來辦離職」。不僅如此,公司最終以閆女違反請假制度,病假超期曠工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法院審理後認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閆女處於孕期,其因先兆流產向公司請病假,並提交了病假條,公司以其違反公司制度、曠工為由,片面解除勞動合同缺乏法律依據。法院認定,資方與閆女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雇,判決公司應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及請假期間差額工資,共計人民幣7萬2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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