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偷埋上千噸廢棄物於廠房下 環檢警聯手查獲

桃園一家業者為了節省新台幣2000萬元的清理費,多年前將1700多公噸的廢棄物,非法掩埋在廠房筏式基礎下,環檢警合作於3月查獲,業者面臨刑責並付出更高清理費。

環境部今天舉行「環檢警再次攜手出擊 破獲廠房筏基非法掩埋千噸廢棄物」記者會,環境部部長彭(啟)明主持,法務主任秘書余麗貞、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出席。

彭(啟)明說,環保支出是產業發展必要的成本,不是藏起來就沒事,更不應成為建築基地的一部分,業者不應心存僥倖,廢棄物如果造成二次污染,還要負擔更高昂的復原費用,並面臨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得不償失。

桃檢檢察官賴瀅羽說,這起案件是來自112年一份民眾的檢舉,她當時不解,怎麼會有企業會將廢棄物在自家廠房就地掩埋,因工廠臨近石門大圳,擔心水源受污染,決定啟動調查,113年初,由桃園地檢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內政部保七總隊、桃園市環保局組專案小組,調查業者位於平鎮廠區的廢棄物流向。

賴瀅羽說,這家業者的違規在106年及109年,距離收案相隔多年,聲請搜索票3次被打回票,直到第4次才成功,今年3月12日當場搜索並開挖,發現業者的確有掩埋廢棄物的事實,並查到工廠重建時的施工日誌及照片,清楚看到業者在廠房筏式地基中填入有害廢棄物的太空包,粗估逃避清理費用超過2000萬元、清查出的非法廢棄物掩埋量多達1700多公噸,包括水泥建材、樹脂塗料、泡棉、報廢品、廢液、實驗室廢料等。

專案小組發現,這家業者以化學原料進口貿易為主業,關係企業有生產食品添加物、建材及樹脂塗料等產品,母公司資本額逾70億元,具有相當規模,卻非法掩埋廢棄物,且各種廢棄物已混合,並交叉污染,後續不易處理,委託清理費用會更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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