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非洲豬瘟豬肉」會怎樣? 政府重申:人體無感染風險

[周刊王CTWANT] 台中市梧棲區一家養豬場傳出死亡豬隻驗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農業部於22日、27日兩次宣布,全台活豬禁運與禁宰措施至11月6日中午12時為止,並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以防疫情擴散。事件引發民眾恐慌與謠言,坊間流傳「最近不要吃豬肉」等貼文,官方單位陸續出面澄清。
根據《中央社》報導,農業部表示,目前仍需進行病毒株分離確認,但為求謹慎,先啟動最高防疫措施。非洲豬瘟雖具極高致死率,但屬於只感染豬隻的病毒,不會傳染人類,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說明,即使豬隻感染非洲豬瘟,病毒也不會對人體造成直接健康風險,市售豬肉經過屠前、屠後檢查與獸醫把關,皆屬安全來源,民眾可放心食用。
《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衛生福利部食藥署也進一步闢謠,網路上散布的「吃豬肉會染病」說法並非事實。衛福部強調,市面豬肉產品須通過屠宰檢驗與健康證明,合法豬隻的豬皮上均蓋有屠檢合格章。只要選購有「產銷履歷(TAP)」、「台灣優良農產品(CAS)」或屠宰檢查合格標誌的肉品,即可確保安全。
針對「人吃了受感染的豬肉會不會中毒」的疑問,農業部指出,人體的胃酸pH值介於1.5至3.5,已超出非洲豬瘟病毒能耐的酸鹼範圍(pH3.9至11.5),病毒進入人體後會被胃酸與消化酵素殺死,無法在腸道繁殖,也難以在糞便中檢出。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資料,即使在含蛋白質的環境中,病毒最高可耐至pH13.4,但仍難在人體內存活。
食藥署並提醒,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只要經過充分加熱即可滅活,例如以56℃加熱70分鐘或60℃加熱20分鐘以上,病毒即被破壞。換言之,正常烹煮後的豬肉不會造成任何感染風險。
另一方面,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補充,非洲豬瘟的傳播途徑多元,可能透過廚餘、壁蝨、豬隻排泄物、受污染的車輛、人員衣鞋或肉品運輸而擴散,但不會透過人類糞便或嘔吐物傳播。病毒僅在豬體內經由口腔黏膜或扁桃腺繁殖,引起出血與血痢。
官方並重申,民眾切勿信謠傳謠。若食品業者違法使用病死豬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並得勒令停業或廢止登錄。
台灣事實查核平台MyGoPen調查後也證實,網傳「吃豬肉會感染」為錯誤訊息。根據食藥署與農業部的說法,非洲豬瘟病毒不會藉由食物或糞便傳給人類。只要選購來源清楚、檢驗合格的肉品並充分加熱,就能安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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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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