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剝削/虛擬情感淪陷阱 新北家防中心揭九成與影像相關


(記者李書璇/專訪)近來因藝人黃子佼的MeToo風波,引發社會關注兒童性剝削的議題;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接受《艾瑞克IN新聞》專訪時指出,新北市每年處理近600件兒少性剝削案件,有高達九成與「性影像拍攝與散布」有關,且經常都是網路交友帶來的「虛擬情感」。



兒少性剝削/虛擬情感淪陷阱 新北家防中心揭九成與影像相關


圖/新北市社會局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接受《艾瑞克IN新聞》主持人陳志仁與花俏妹專訪。(艾瑞克IN新聞攝)


許芝綺指出,這些案件通常始於看似平常的網路交友,許多兒童青少年在疫情後尤其習慣用網路互動,如果缺乏正確觀念與辨識能力,很容易墜入話術陷阱;「我們常看到孩子透過網路認識自稱是同齡的朋友,對方用貼心話語與陪伴贏得信任,再一步步要求拍攝裸照、視訊互動,甚至約出見面。」


許芝綺表示,不少案件中的加害人,實際上是冒用他人身份的成年人,以關心、鼓勵等方式建立「虛擬情感」,再以深偽技術變造影像進行威脅。


「一旦影像外流,家長與孩子往往陷入恐慌!」許芝綺說,很多孩子因害怕被罵,選擇刪除對話、封鎖帳號,自行隱瞞,導致無法報警、無法啟動「封網下架」機制;根據現行法規,僅有經報警並提供相關的證據(如帳號、網址、截圖),警方與相關單位才可依法向國內平台申請下架內容,或阻斷境外網站在台灣的存取權。


「兒少性剝削」已不再只是過去想像中的「性交易」,許芝綺強調,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任何對兒少進行性影像拍攝、製作、持有、販售或散布的行為,不論是否有肢體接觸,皆屬違法;即使未直接發生性接觸,只要以影像引發性暗示、性勒索,亦構成「非接觸型性剝削」。


針對最近網路上出現大量特定型態的兒少不雅影像,讓許多家長憂心忡忡;家防中心也提醒,影像中兒少若穿著制服、口述姓名與就學班級等個資,即便自認是「自願」拍攝,在法律上仍屬於受害人,加害者一律依法追究刑責。


若孩子遭遇疑似性剝削案件,許芝綺表示,除了報警外,也可尋求各縣市的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校園輔導室、113保護專線等資源協助,對很多孩子不敢跟家長求助;尤其家長平時和孩子要有對話的習慣,像是每天十分鐘放下責備,用心陪孩子聊聊,讓他知道你願意聽、可以信任,才有可能在危機發生前說出口。


許芝綺強調,當孩子遇到危機時,家長與師長的反應決定了他們是否敢求助,情緒失控或過度責罵,只會讓孩子選擇沉默甚至獨自面對更大風險;「孩子不是加害者,他們需要的不是責罵,而是理解與支援。」


遇到遭受性剝削的孩子,許芝綺直指,在處理上,中心會同步協助受害兒少與其家庭,包含情緒支持、法律協助、下架處理等,避免二次傷害;此外,若民眾發現可能涉及兒少性剝削情事,可撥打113專線,或聯繫地方政府家防中心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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