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接環評是否涉不實登載 環境部:願提供調查報告

基市府公告協和電廠45公頃面積為土污控制場址。環境部今天重申,未完成整治前不得開發;至於台電是否有明知土壤污染,卻在環評中「不實登載」,環境部也願提供調查報告供司法調查。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進行環評期間,立法委員提供台電公司協和電廠自主調查資料,顯示廠區內土壤疑似污染,相關檢測結果未納入環境影響評估資料。為此,環境部邀集外界專家學者進行「協和電廠土壤污染案調查」,並在今天發布報告。

環境部次長沈志修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外界關心台電公司是否有明知土壤污染事實而未於環評書件記載情事,這部分公民團體已向司法機關告發,應由司法機關釐清。

不過,沈志修強調,台電公司沒有提供自主調查資料是事實,但揭弊者所提供的資料後續在環評會議中也都有掌握;他認為或許台電公司是希望環評加速、不要節外生枝可以理解,但「這份報告沒有幫台電背書」;報告內容也都會上網公開,若司法單位有需要也會配合提供。

沈志修指出,根據調查報告,自民國103年以來該區所有地下水調查(包括環評期間及目前補測),均符合地下水標準。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徐淑芷表示,倘若司法調查最終確認台電有「不實登載」的事實、或指四接環評程序「有瑕疵」,遭法院撤銷結論,就有可能要再來辦理環評。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劉瑞祥補充,如果土地污染超過管制標準,會先公告為控制場址,並要求行為人在6個月內提調查和控制計畫;若評估污染對人體健康或生活環境有嚴重危害,則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整治場址」,屆時須在6個月內再提出進一步的調查評估和整治計畫。

至於污染整治可能耗費的時間,劉瑞祥指出,需待完成調查後,再由開發單位設立專案小組討論採取的工法等規劃,現在難以判斷。

環境部說明,立委所提供廠區內疑似污染的資料,指的是台電於108年9月至110年9月自主調查的內容,主要污染物包含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多氯聯苯等。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生活新聞
人氣生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