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 1健康餐業者缺失18項遭罰64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結果,1家健康餐業者的「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準則」缺失多達18項,且複查不合格,加重裁處新台幣64萬元。

食藥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共計稽查相關業者121家,查核其肉類加工製程、環境及人員衛生等項目,今天公布結果。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接受媒體電訪說明,經命業者限期改正後,仍有「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複查不合格業者6家、HACCP複查不合格業者5家業者及未依規定電子申報追溯追蹤資料複查不合格業者2家;另查獲貯存逾期食品業者1家。

這次遭裁罰金額最高者為64萬元,林旭陽表示,這名健康餐盒業者HACCP複查不合格,包括產品描述有遺漏、危害分析內容有遺漏或缺失等,缺失多達18項,且1年內2次違規,複查仍有部分缺失,依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加重裁處64萬元。

林旭陽說,HACCP主要是協助業者在製程當中找出危害分析的管制重點,以肉品工廠為例,有助於避免國內曾經發生的碎骨頭、鐵片摻入雞肉等事件重演。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並落實自主管理措施,倘經查獲不符合GHP準則、HACCP準則及「食品及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管理辦法」規定等且複查不合格者,將依違反食安法規定,分別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或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若於作業場所查獲逾期食品,可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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