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生鮮蔬果!「榴槤」重金屬鎘超標

北市抽驗生鮮蔬果!「榴槤」重金屬鎘超標
北市衛生局抽驗生鮮蔬果,其中有榴槤被檢出重金屬鎘。(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安全,北市衛生局定期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而114年5月共計抽驗52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3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25%。違規原因為殘留農藥不符規定;另外還有榴槤檢出重金屬鎘不符標準。

北市衛生局表示,為了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安全,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114年5月共計抽驗52件蔬果產品,其中南港區的菜店(來源:彰化縣)、第二果菜批發市場中的攤商(來源:屏東縣)及信義區的廣興農產永春分店(來源:彰化縣),「韭菜花」3件被驗出不得檢出的農藥及不符規定農藥殘留。

另外「九層塔」、「芹菜」各2件;「青蒜」、「蓮霧」、「豇豆」、「芒果」各1件,也各檢出1至2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北市衛生局抽驗生鮮蔬果,其中3件韭菜花被檢出農藥不符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說明,另2件「榴槤」檢出重金屬鎘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包括北市萬華區的呈鴻水果行(來源:新北市馥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信義區的無市招水果攤(來源:桃園市),都被檢出重金屬鎘0.06mg/kg。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另外來源屬台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衛生局指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到,重金屬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近期天氣炎熱,細菌易滋生繁殖,民眾及業者應特別留意食品安全,防範食品中毒。製作餐食或享用美食時,應注意食材包裝完整、妥善保存於冷藏(0~7℃)、冷凍(低於-18℃)或熱藏(超過60℃)溫度,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

衛生局說,選購食品時,建議向信譽良好的業者購買,並於烹煮時徹底加熱,避免生食或生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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