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貓滿3個月須做「這事」 最高罰15萬元

犬貓滿3個月須做「這事」 最高罰15萬元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如未每年接種狂犬病疫苗,可裁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圖/取自Pixabay)

[NOWnews今日新聞] 現代不少民眾會選擇養寵物,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年滿3個月齡以上的犬隻須接種狂犬病疫苗,並於每年定期補接種一次。不過,日前有民眾在網路上PO文表示,她收到市府通知,因未依規定替愛犬施打狂犬病疫苗,需繳納3萬元罰款,不過她每年都有乖乖打疫苗,疫苗卡也有完整紀錄,直呼「有夠荒謬」。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分享,她收到市府的公文通知,表示她已經2年沒帶愛犬接種狂犬病疫苗,依法須裁處3萬元罰鍰,讓她相當傻眼,她表示,今年4月才施打疫苗,疫苗卡也有歷年記錄。後來向動物醫院確認,院方表示有上傳系統更新資料,讓她憑疫苗卡與公文提出申訴。

這個案例也引發不少飼主有同感,紛紛留言回應「狂犬病疫苗一針可以維持兩三年根本不需要每年施打,國外也是會先做抗體檢測才打疫苗,台灣的法規到底什麼時候要改」、「是不是應該先通知飼主要按時施打,若有問題就跟主管機關回覆,而不是直接開罰」、「這要怪動物醫院吧!打完疫苗有晶片的狗狗都要上系統更新資料,代表你打疫苗的醫院沒有幫你做這件事動保處才會以為沒打!」「之前我們有接過打疫苗的電話,我就說狗都過世那麼多年了還要打疫苗」。

不僅是引發飼主同感,也有獸醫師提醒民眾,如果有帶毛孩施打狂犬疫苗,注射證明書一定要保留下來,因為單子送回動保處是由人工輸入資料,可能難免會有遺漏,所以保留這張單子也是對自己的保障。

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出生滿3個月的犬貓須施打狂犬病疫苗,且每年補接種一次,否則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若犬隻離世,應向各縣市寵物登記站辦理死亡除戶。

而今年7月狂犬病疫苗新規上路,針對室內飼養家貓放寬相關規定,凡完全飼養於室內、且外出時使用提籃、推車或運輸籠等措施的家貓,將可免除強制接種狂犬病疫苗的規定;對於自由進出戶外的貓咪,以及所有家犬仍維持每年需定期接種一次狂犬病疫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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