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酒稅應速降

促進消費 維護國民健康
米酒是台灣一般民眾家庭或餐廳烹調料理時的提味聖品,缺了米酒,則台灣傳統美食,甚至一般家庭的家常菜,都將遜色不少!

1998年,WTO將日本、韓國的燒酒,判定為與伏特加相同的蒸餾烈酒,所以必須課以同樣的內地稅。而台灣的米酒,同樣要依蒸餾酒課稅。如果要將其視為料理酒的話,必須在酒中加5%的鹽,才能適用較低的稅率。因此,台灣必須把一公升的米酒稅從60元,調高到185元。

從量課稅對歐美等國有利,但是,台灣民生使用的米酒,也從一瓶22元,隨著課稅而暴漲價到180元。也就是說,一公升要課185元的稅,這有利於歐美的高價酒,1000元的威士忌只要185元的稅金,而原本22元的米酒卻也要111元,實在不合常理!

高價的米酒更使得違法地下民間酒廠為逃漏酒稅產製品質低劣的廉價米酒,造成極大的弊病。尤其是許多原住民同胞因為習於飲用米酒,甘冒生命危險,長期引用劣質酒精及添加不明香料所生產的劣質米酒,甚至飲用含甲醇過高、對人體為害甚巨的高危險米酒,造成多起死亡事件。

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的要提出解決此問題的方法,有就是說,應該儘快修法調降米酒稅,降低售價。只要調降蒸餾酒稅,正牌米酒售價就會稍高於私酒,民眾會寧可多花一點錢,購買正牌米酒。這對國民消費與健康保障才是最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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