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富察案看中共「人質外交」 李志德:台灣人風險係數要拉高

原籍中國遼寧省、漢名李延賀的「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多年前成為台灣女婿、定居台北後,並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未料在今(2023)年3月返回中國註銷戶籍時,遭到中共國安祕密拘捕。一個月後,中共終於有了說法,稱富察因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正在接受調查。

近幾年,繼台灣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台灣商人李孟居、台灣社運人士楊智淵等人之後,富察成為另一個在中國被拘捕的台灣人。前八期文化主編王家軒表示,富察被捕是一個政治事件,任何一個台灣人都應該當作自己的警惕。他強調,今天一個在台灣做事、講話的人,一旦到中國都會因為他在台灣的言論或行為被抓的話,意味著十幾年來,中國當局的行為並沒有改變。

資深媒體人李志德長期關注中國與香港議題。楊戎真攝影

一些熟識富察的朋友,包括八旗文化的作者、編輯等,組成「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並於6月開始,陸續舉辦了「富察回台灣」講座,邀請各界人士主講,包括作家范疇,知名學者汪浩、張國城,關注中國、香港議題的資深媒體人李志德等,分別從不同角度探討,希望能對事件持續關注,最終能讓富察返回台灣。

8月5日,「富察回台灣」進行第五場講座,主題是「從鍾鼎邦到富察:這些在中國被拘禁的台灣人」,由曾任《鏡週刊》文化組副總編輯李志德主講,他以過去遭中共逮捕的台灣人案例說明中共如何進行「人質外交」,並提出救援富察的一些思考。李志德強調,每一個案例的救援都難以複製,且當事人的最大利益由家屬做最終的決定。

此外,面對中國7月開始實施的新版《反間諜法》,李志德認為,陸委會提出「國人非必要,暫勿赴陸」的呼籲是對的。台灣人的風險意識要加強,以前覺得沒關係,或覺得不會注意到自己、不會怎麼樣,或者認為只去香港又不去中國等想法,需要更警惕。也就是「台灣人的整體風險係數要拉高」,盡可能自我保護。

鍾鼎邦事件:台灣民間罕見團結

李志德先從十多年前中共綁架法輪功修煉者鍾鼎邦的事件談起。2012年6月15日,新竹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兼總經理鍾鼎邦到中國探親,18日返回台灣時於江西省贛州市機場,遭贛州國安局人員以協助調查法輪功為由帶走並拘禁。

該事件引起法輪功學員的強烈抗議,且引發台灣人權促進會等三十多個著名的民間團體聯合組成「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李志德表示,當時不論台派、學院派、律師派均結合起來,是台灣此前少見的一次規模極大的結盟。

當時正值時任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前夕,營救大隊因而喊出口號:「鍾鼎邦沒回家,陳雲林不用來。」8月8日陳雲林到訪台灣時,面對營救大隊、法輪功學員如影隨形的抗議,於8月10日結束行程返回中國後,鍾鼎邦於翌日獲釋返回台灣。

李志德指出,在所有案例中,鍾鼎邦是營救最順利、被關押的時間最短的個案,且是很少數見到「一路強硬,可以挫敗中共」的案例。

當時鍾鼎邦的親人與法輪功學員積極連署營救,三度進入總統府陳情、發動街頭徵簽、召開記者會等。鍾鼎邦事件也引發國際人權團體的廣泛關注,當時國際特赦組織總部將鍾鼎邦列為全球緊急營救的良心犯之一,且列入《2012年美國國會人權報告》。當時美國眾議員達納‧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親函總統馬英九,強調:「台灣不應該在自己人民被俘時袖手旁觀、沉默以對。」歐洲議會副議長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也致函馬英九總統:「盡一切努力來確保鍾鼎邦獲有律師保護,除非他觸犯任何國際法的規定,應確保他獲得釋放,並且應尋求中國大陸保證在鍾鼎邦被拘留期間不會遭到酷刑或不人道待遇。」

李志德認為,鍾鼎邦被釋放,是非常典型的「人質外交」,當時正處於馬英九當政、兩岸會談頻仍的時期,為了陳雲林與此後中共官員順利訪台,以及馬政府有一個相對平穩的第二任期,鍾鼎邦得以在相對短的時間內獲釋。

李明哲事件:凸顯中共長臂管轄

李志德指出,李明哲是第一個以「顛覆國家政權」入罪的台灣人,也讓台灣人看到中共的「長臂管轄」。李明哲過去為中國政治受難者家屬募款,都是在台灣進行,但2017年3月前往中國大陸訪友時,中共還是將他逮捕並判刑。李志德強調,這等於是中共管到了李明哲在台灣的行為,「是非常具爭議性的。」

過程中,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不懈地透過各種管道營救,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包括2019年2月獲得美國聯邦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邀請出席美國總統川普5日晚間的國情咨文演說。蔡英文總統在接受《路透社》採訪時,也公開呼籲中共當局:「處理本案要格外的謹慎而明快,不要讓台灣人情緒上的不滿一直增加,變成兩岸關係發展上的阻礙。」

2022年4月13日,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稱「根據生效刑事判決,李明哲將於近期執行5年有期徒刑期滿,依法釋放;有關方面近日將安排李明哲返台。」4月15日,李明哲終於順利返回台灣。

據李明哲表示,李淨瑜的奔走,相對改善他的處境,包括兩個月後便結束毫無人道的指定地點限制住居,以及獲得公開審判的機會,儘管是一場走過場的秀,但至少不被冠以「汙名化」的罪名。李志德認為,李淨瑜是諸多案例中,最堅定、始終堅持抗議立場的一位家屬。

李志德還提到,這一類案件中經常都有穿梭兩岸的「政治中間人」,有些人對中間人深惡痛絕,但他認為倒不必完全排斥中間人,只要主動權掌握在行動者手上,讓中國政府變得被動,加上一些中間人的力量,反而會是一個比較可以運作的結構。

李孟居事件:對「反送中」的殺雞儆猴

台灣商人李孟居於2019年8月從香港入境深圳後失蹤,後被中共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拘留審查,後被控是「台諜」,遭中國判刑1年10個月,並剝奪政治權利2年(亦即所謂的「附加刑」),致使李孟居刑滿後無法離開中國。

在今年7月附加刑期滿後,李孟居在中共要求下前往日本,因為台灣適逢選舉期間,不希望他回台灣後影響選情。

對於被判刑的原因,李孟居在接受BBC採訪時表示,與他拍攝深圳武警集結畫面有關。李孟居無奈表示,自己不過是「一個好奇的路人、一個旅客」,用手機拍了幾張照片,竟然就被扣上台灣間諜的帽子。李志德認為,李孟居被拘捕正值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中共抓他有殺雞儆猴的意味。

台灣被抓捕的例子還很多,包括台師大退休教授施正屏,南台灣兩岸關係協會聯合會主席、高雄市鄉土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蔡金樹,皆因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根據海基會公布的統計數據,從2016年5月起,台灣人在中國失蹤陳情案件共149件,其中101件包含已經確認失蹤、已經返台、或知道關押所在與案件進度的,無法確認的則有48件。

中共透過「人質外交」與西方國家角力

李志德也指出,中共的「人質外交」不只對台灣施展,2018年底,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在過境加拿大時遭扣押,不久,中共便逮捕了兩位加拿大人,一位是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指控他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另一位則是加拿大商人麥可‧斯帕弗(Michael Spavor)。當時加拿大總理杜魯道表示,該事件與孟晚舟案有關,並要求中國釋放兩人。

「這個案子非常典型的人質外交,你抓我的人,我就抓你的人。」李志德指出,孟晚舟遭扣押約9天,中共便抓了康明凱與斯帕弗;在孟晚舟獲釋後,兩人也被釋放。由於事涉中國國家機密,中共竟不顧形象與觀瞻,直接蠻幹。

李志德表示,從這些案例即可窺見,在對外角力上,中共的法律程序儼然成為「交易的籌碼」,從開始被限制住居,一直到刑滿出獄,為了達成政治目的,整個法律的過程可以在任何一個階段中斷。

此外,人質外交也有「對價關係」,當人質被當作籌碼時,就會表現出「抓人是為了放人」,且「不分藍綠都可能被抓」。李志德強調,中共很多時候抓人,是為了有一天當他有用的時候把他放掉,這與民主國家正常的外交邏輯不一樣,對中共而言,「每一個被抓的人,都有潛在價值。」

李志德認為,中共慣用人質外交,台灣人的風險係數要拉高。楊戎真攝影


海外聲援力度會讓中共投鼠忌器

至於在營救上應該採取何種策略,李志德認為,每一個策略都很難判斷孰優、孰劣,當事人的最大利益由家屬做最終的決定。而營救力度大,中共雖可能揚言要對被關押者施以更嚴厲措施的恐嚇,但同時也會讓中共「投鼠忌器」。例如李明哲事件由於外面聲援力道非常之大,所以他的一舉一動就備受關注。

透過李志德的案例分享可知,相對於許多在中國「被失蹤」至今仍下落不明的台灣人,由李明哲與先前鍾鼎邦的案例不難看出,外部營救的力量越大,被非法關壓者的人身安全反而越有保障,最終也終能讓受害人重返家門,重歸自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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