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流管理新制上路 內政部:自行到案罰鍰減半

內政部今天說,今年10月1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只要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以鼓勵逾期居留者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主動到案,「不要再躲藏度日」。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日前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自今年10月1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台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

內政部說,因應全球化時代,外來人口安全管理方式宜與時俱進,為兼顧安全管理及人權保障,將移民法修法後人流動態趨勢納入評估。

內政部指出,這次公告修正減免處罰標準,將願自行出國及依規定繳納罰鍰情形,納為減輕處罰事由,以提供誘因,促使逾期停(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主動出面到案,國安機關也將同步加大查處力道,期待以「剛柔並濟」策略,提升入出國管理效能。

內政部說明,透過修正減免處罰標準,建立明確且常態性法規制度,呼籲逾期停(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不要再躲藏度日,只須完成到案手續後依規定繳納減半罰鍰,並依限離境,就可安心返國。同時呼籲民眾留意周遭逾期停(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並鼓勵當事人把握機會自行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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