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狗仔案燒不完!林楚茵質疑涉《國安法》 黃帝穎批民主之恥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近日被批評成立「狗仔團隊」跟監多人,綠委甚至質疑資金來源,而與黃緊密合作的「菱傳媒」昨日宣布停刊。立委林楚茵今(1)日表示,「昌式狗仔」恐涉國安法,資金若涉中資、港資或僑外資,甚至若跟監國安人員,恐觸《國安法》等法。律師黃帝穎則認為,黃國昌指揮狗仔跟監政敵,創下世界民主各國的政治惡例,簡直民主之恥。
林楚茵批評,恐涉國安法的「昌式狗仔」是知法玩法、鑽漏洞,黃國昌號稱清流,實際卻搞「黨狗媒一體」。她說,若黃自掏腰包就恐觸《刑法》《個資法》《社維法》,如果資金來自中資、港資或僑外資,加上若跟監國安人員,更可能踩《國安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紅線。
「最諷刺的是,他最愛喊『黨政軍退出媒體』。」林楚茵指出,結果法律只管電視廣播,網路媒體完全空白,才讓黃國昌能大剌剌成立「昌式狗仔」,活脫脫知法玩法。她痛批,黃國昌還沒當公職,就拿不明資金瘋狂跟監,「1984是『老大哥在看著你』,2025卻成了『黃國昌在看著你』。這種人還敢自詡正義?根本不配再當政治人物!」
黃帝穎也直言,政治跟監不受新聞自由保障,黃國昌狗仔集團違反個資法第41條,處5年以下徒刑;黃國昌指揮狗仔跟監政敵,創下世界民主各國的政治惡例,簡直民主之恥。他提到,黃國昌開記者會硬拗說是調查員揭弊,但不論稱謂,非新聞媒體跟拍政敵就踩到法律紅線。
「非媒體跟監如徵信業者,法院依據違反個資法判刑的案例很多。」黃帝穎舉例,指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選總統時的副手吳欣盈被跟監案,高院判決指示者及徵信業者均有罪。他進一步指出,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新聞自由」保障是新聞採訪者的追訪,黃國昌指揮狗仔政治跟監政敵,既不是新聞媒體,更不是採訪,根本不配提「新聞自由」。
面對外界質疑,黃國昌接受聯訪時表示,公益揭弊吹哨者保護協會「得到非常多民眾支持,所有捐款都經會計師認證,清清楚楚、乾乾淨淨,甚至我YT的Donate跟營收,也全數捐給協會,我做這件事情從來不是為了營利,我是貼錢在做。」
照片來源:林楚茵臉書截圖、黃帝穎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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