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家金融機構受評—第四屆(115年)永續金融評鑑指標出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為推動金融業因應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完善永續金融生態系,已洽請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金研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保發中心)協助,於今(23)日發布第四屆(115年度)永續金融評鑑指標,期能持續提升金融機構對永續發展的重視程度,並審視相關風險、強化因應能力及培養韌性,進而發揮金融業對產業的影響力,帶動企業與社會共同進步。
金管會表示,為使指標具辨別度及評鑑效益,工作小組召開3場專家諮詢閉門會議、舉辦受評業者公聽會,並參考專家及受評機構意見、國內外永續發展趨勢、現行「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及第三屆評鑑指標得分情形等,最後由評鑑委員會共同決定。
第四屆評鑑作業的方式、評分程序等,係延續第三屆辦理方式,與第三屆評鑑不同的地方包括:(詳附件─第四屆永續金融評鑑說明)
一、擴大受評對象:新增隸屬金控之保險子公司7家。第四屆受評機構計有(1) 34家銀行(全體本國銀行但不包括中國輸出入銀行及純網路銀行)、(2) 23家證券商及15家投信(上市櫃及資本額 50 億元以上之證券商、上市金控之證券子公司、資產管理規模3,000億元以上之投信業者)、(3) 12家產險及12家壽險公司(上市保險業、資產規模1兆元以上之人身保險業者、金控之保險子公司、資產規模前五大之產險業者、上市再保險公司),合計96家金融機構接受評鑑。
二、新興永續發展政策及外界關注議題納入第四屆評鑑指標:包括依「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計算及揭露永續主要業務占比例、永續專責單位人員取得永續金融相關證照情形、對高碳排及待轉型產業議合之影響力、職場霸凌防治之推動作為、員工滿意度調查與改善情形、參與F-ISAC會員情資分享情形、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等親內之關係及員工兼任董事情形等指標。
三、整併及調整指標內容及題數:第四屆評鑑的題數為銀行業125題、證券業122題、保險業124題,業參採受評機構意見及就性質接近的評鑑指標,整併及調整部分指標題組,另刪除部分金融業達成率已普遍偏高之指標,金管會期許金融業能持續維持並深化相關作為。
四、調整加分題權重:為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配合政策方向推動永續金融相關政策,本屆加分題滿分由1分調整為2分,以彰顯其努力成果。
第四屆評鑑作業預計於115年5月中旬啟動,仍將由金管會、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相關周邊單位及外聘專家學者等組成「永續金融評鑑委員會」,就受評機構揭露的114年度公開資訊(如年報、公司網站或永續報告書)及所提供的相關佐證資料進行評鑑,另受評機構自114年12月底至115年12月底若有重大違反內部控制,並經重大處分者,將予以扣分。
評鑑工作小組後續將公布第四屆評鑑作業手冊,並辦理第四屆評鑑宣導說明會,協助受評機構瞭解第四屆(115年度)評鑑作業相關重點,受評機構或有興趣者屆時可至「永續金融評鑑資訊平台」及「永續金融網站」瞭解相關資訊,或洽詢金研院(3365-3666分機763)、證基會(2397-1222分機348)、保發中心(2397-2227分機271)。
聯絡單位: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
聯絡電話:8968-085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附件─第四屆永續金融評鑑說明
金管會表示,為使指標具辨別度及評鑑效益,工作小組召開3場專家諮詢閉門會議、舉辦受評業者公聽會,並參考專家及受評機構意見、國內外永續發展趨勢、現行「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及第三屆評鑑指標得分情形等,最後由評鑑委員會共同決定。
第四屆評鑑作業的方式、評分程序等,係延續第三屆辦理方式,與第三屆評鑑不同的地方包括:(詳附件─第四屆永續金融評鑑說明)
一、擴大受評對象:新增隸屬金控之保險子公司7家。第四屆受評機構計有(1) 34家銀行(全體本國銀行但不包括中國輸出入銀行及純網路銀行)、(2) 23家證券商及15家投信(上市櫃及資本額 50 億元以上之證券商、上市金控之證券子公司、資產管理規模3,000億元以上之投信業者)、(3) 12家產險及12家壽險公司(上市保險業、資產規模1兆元以上之人身保險業者、金控之保險子公司、資產規模前五大之產險業者、上市再保險公司),合計96家金融機構接受評鑑。
二、新興永續發展政策及外界關注議題納入第四屆評鑑指標:包括依「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計算及揭露永續主要業務占比例、永續專責單位人員取得永續金融相關證照情形、對高碳排及待轉型產業議合之影響力、職場霸凌防治之推動作為、員工滿意度調查與改善情形、參與F-ISAC會員情資分享情形、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等親內之關係及員工兼任董事情形等指標。
三、整併及調整指標內容及題數:第四屆評鑑的題數為銀行業125題、證券業122題、保險業124題,業參採受評機構意見及就性質接近的評鑑指標,整併及調整部分指標題組,另刪除部分金融業達成率已普遍偏高之指標,金管會期許金融業能持續維持並深化相關作為。
四、調整加分題權重:為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配合政策方向推動永續金融相關政策,本屆加分題滿分由1分調整為2分,以彰顯其努力成果。
第四屆評鑑作業預計於115年5月中旬啟動,仍將由金管會、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相關周邊單位及外聘專家學者等組成「永續金融評鑑委員會」,就受評機構揭露的114年度公開資訊(如年報、公司網站或永續報告書)及所提供的相關佐證資料進行評鑑,另受評機構自114年12月底至115年12月底若有重大違反內部控制,並經重大處分者,將予以扣分。
評鑑工作小組後續將公布第四屆評鑑作業手冊,並辦理第四屆評鑑宣導說明會,協助受評機構瞭解第四屆(115年度)評鑑作業相關重點,受評機構或有興趣者屆時可至「永續金融評鑑資訊平台」及「永續金融網站」瞭解相關資訊,或洽詢金研院(3365-3666分機763)、證基會(2397-1222分機348)、保發中心(2397-2227分機271)。
聯絡單位: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
聯絡電話:8968-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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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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