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受災藥局遭詐團冒名賣藥 藥師公會籲政府正視

花蓮至今餘震不斷受創深,竟有不肖人士藉機發災難財,冒名受災藥局網路賣藥詐騙。藥師公會全聯會今天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政府應成立跨部會專責單位把關。

花蓮市知名大飯店在0423強震後傾斜,縣府緊急拆除,隔鄰藥局向警方報案指店名遭詐團冒用上網銷售藥材;花蓮分局28日指出,目前雖未接獲民眾因此遭到詐騙,但已協助下架查辦。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透過新聞稿呼籲,政府應正視目前網路充斥著各式偽、禁藥物的問題。

藥師公會全聯會法務專員陳暘下午接受媒體電訪表示,民眾若缺乏專業藥師協助,極可能因此購入偽、禁藥物,曾有立委實測於網路購買壯陽藥的偽藥,其訂購,取貨流程均與一般網購商品無異。

陳暘表示,站在藥師公會全聯會立場,政府除目前於「食藥膨風廣告專區」公告相關偽、禁藥資訊物外,應建立食藥署、數發部、關務署等跨部會專責單位,查緝相關網站及違法行為,守護國人健康。

他提醒,有關網路販售藥物的資格,根據衛生福利部相關規定,網路上可以販售的藥品只有「乙類成藥」,以及部分醫療器材且店家需要有販售許可才能上網申請登記。

陳暘強調,對於網路販售偽、禁藥物,政府應積極查緝相關不法情事,民眾若有相關購藥、辨別真假及用藥疑義,可就近諮詢社區藥局藥師。

藥師公會全聯會提醒,冒名違法販售偽、禁藥物的情形,可能涉及「藥事法」第83條販售偽、禁藥物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涉及製造或輸入,更為同法82條之2罪,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曾解釋,所謂的乙類成藥,常見如綠油精、萬金油、小護士、外用酒精、洗手液、漱口水等,目前僅開放藥局、藥商、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等五大業者可在網路上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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