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衣物掛燙機商品標示逾半不合格

市售衣物掛燙機商品標示逾半不合格

《圖說》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今日主持市售衣物掛燙機商品標示查核結果記者會。〈法制局提供〉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電熨斗還有現在正夯的衣物掛燙機,受到許多消費者的青睞,也是母親節常選擇送給媽媽的熱門禮品。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稱消保官)為了解目前網購通路上相關商品是否皆有清楚的標示,於母親節前夕與經濟發展局合作透過網購隨機購買15件衣物掛燙機商品,查核商品中文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是否符合規定,卻發現有4件商品未依規定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也沒有合格商品標示,另有3件欠缺完整商品標示,等於近一半商品不合格。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今〈3〉日於市售衣物掛燙機商品標示查核結果記者會表示,衣物掛燙機現已列為應施檢驗商品,112年1月1日後製造或進口之衣物掛燙機應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此次查核雖有4件為列檢前商品,不適用上述規定,但有4件機器本體或包裝外盒皆未發現商品檢驗標識,可能有逃避檢驗的情形,業者已先自主下架違規商品,後續查處已移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據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辦理,若查證確實為逃檢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業者將面臨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市售衣物掛燙機商品標示逾半不合格

《圖說》消保官陳思純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商品前應有檢視商品標示習慣,才能作出正確的購買決定,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糾紛。〈法制局提供〉


他說,此次也出7件商品標示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與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定,違規態樣包括未標示商品名稱及型號、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商品原產地、規格、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或警語、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及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經濟發展局已函請本市境內業者限期改正並全部改正完畢,也將市境外業者違規案件移請外縣市政府輔導業者限期改正中。



消保官陳思純提醒消費者,商品標示就如同商品的身分證,所有重要資訊都應完整標示,再加上政府推行應施檢驗商品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制度,除可協助消費者了解商品屬性,也為消費安全多一道把關。因此,消費者在選購商品前應有檢視商品標示的習慣,才能作出正確的購買決定,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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