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不再趴趴走政府人員須通報 政院修正規範祭懲處

【記者 丁倩/台北 報導】大陸委員會今(11)日表示,行政院已於昨(10)日核定並函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修正案,即日起正式生效。修正重點明定,不論平日、假日及事由,行政院及所屬人員若赴港澳,須行前通報所屬機關並完成人事差勤系統登錄,如涉及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則應主動通報所屬機關並由機關轉報陸委會。此新制將自115年7月1日起正式納入懲處規範,目前為勸導階段。
陸委會指出,過去政府人員赴港澳觀光、探親、參與活動等,並無明確通報規定。但近年來中共對港澳政治控制與對台統戰滲透加劇,相關交流風險升高,政府有責任強化風險提醒與管控,以維護公務機密與人員安全。因此此次修正,增訂人員赴港澳不分平假日、事由,皆須事前完成「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並視交流對象填具「非因公赴港澳通報表」或「會見特定人員通報表」。若屬臨時接觸未及事前通報者,也須於返台一週內補辦通報。
同日例行記者會上,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也回應中國大陸國台辦日前再度強調「九二共識」的談判前提。梁文傑表示,根據長期民調,超過七成民眾不認同大陸所謂「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同屬一國才能展開對話」的說法,台灣社會在這部分共識高度一致。
梁文傑強調,兩岸目前確實各有堅持,或許雙方都有責任,但台灣絕不接受任何一方強加的政治原則。他說:「對岸說我們在製造障礙,我們也可以說,是他在製造障礙。」
他並指出,去年台灣人民赴陸人次逾270萬,顯示交流頻繁,仍有許多事務性問題需要協調處理,因此呼籲北京當局應展現善意,以「不設前提」的方式溝通,務實解決攸關人民福祉與權益的問題。
對於總統賴清德先前表態「兩岸談判交流必須在對等尊嚴下進行」,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昨天回應重申:「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協商談判必須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基礎。」陸委會則再次重申,台灣不會在主權上退讓,對話不能附帶預設政治框架!(照片資料照)
- 記者:台灣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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