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喜歡音樂? 卻吟凡啞林與胡琴

張愛玲的音樂足跡
根據她的論述來推敲,張愛玲似乎並不認同音樂的意義在於聲音流動所塑造出來的形式美感,而是隨著音樂而來的感覺、歌詞內容與生活聯想,甚至因為伴隨著聽音樂會、學鋼琴害怕上課的負面經驗……張愛玲所喜歡的是以一種與她成長經驗,與她的感知緊密環環相扣在一起的中國音樂;這是採用另一種美學理念所形塑的音樂,既無「有計畫的陰謀」,更沒有「出力交纏,擠搾」,有的只是隨著人們真性情流露出的衷心感受與心中理想化的自然美景。


↑張愛玲說:「凡啞林上拉出的永遠是『絕調』,迴腸九轉,太顯明地賺人眼淚,是樂器中的悲旦。」(許斌 攝)

當某人在廿多歲時寫道:「我不大喜歡音樂」,相信世上沒幾個人會太在乎這意見,要不就是覺得世事難料、來日方長,人總是會轉性的。但是當這年輕人在當時就已成名,並且已寫下了許多流傳後世的小說,似乎人們對她的看法也就不得不賦予關注,想了解一下究竟為什麼這位能夠創造出色彩繽紛、韻律鏗鏘文字風格的作家,對音樂卻不大喜歡,且純以直觀浮面的角度描述著它——對的,我說的就是張愛玲!

不過說真的,倘若沒了「胡琴咿咿啞啞拉著,在萬盞燈的夜晚,拉過來又拉過去」,『生死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又能說出多少「說不盡的蒼涼故事」(《傾城之戀》,1943.9)?假如嬌蕊不在鋼琴上挑逗地彈著《影子圓舞曲》,她又能成為誘惑佟振保的紅玫瑰嗎?

雖然「畫圖之外我還彈鋼琴、學英文,大約生平只有這一個時期是具有洋式淑女的風度」(〈私語〉),「九歲時,我躊躇著不知道應該選擇音樂或美術作我終生的事業。看了一張描寫窮困的畫家的影片後,我哭了一場,決定做一個鋼琴家,在富麗堂皇的音樂廳裡演奏。」(〈天才夢〉,1939),但是這淺淺的音樂足跡隨著她的成長,在《秧歌》(1954)、《赤地之戀》(1954)裡,只剩下鑼鼓的嗆七聲,在《半生緣》(1968)裡終至消失無蹤。

「交響樂」是一場策劃縝密的陰謀?

綜觀她的創作,張愛玲並不討厭國樂,可是不知怎麼的,對於西方古典音樂的巔峰——交響樂,她就始終沒什麼比較正面的說法,對於凡啞林(小提琴)更是有些獨特的看法。在《連環套》(1944)中,她以生動的文字描繪主角在場外聽到交響樂的經驗:

「那一天是傍晚的時候,我到了戲院買票去,下午的音樂會還沒散場,裡面金鼓齊鳴,冗長繁重的交響樂正到了最後的高潮,只聽得風狂雨驟,一陣緊似一陣,天昏地暗壓將下來。彷彿有百十輛火車,嗚嗚放著氣,開足了馬力,齊齊向這邊衝過來,車上滿載搖旗吶喊的人,空中大放焰火,地上花炮亂飛,也不知慶祝些什麼,歡喜些什麼。歡喜到了極處,又有一種兇獷的悲哀,凡啞林的弦子緊緊絞著,絞著,絞得扭麻花似的,許多凡啞林出力交纏,擠搾,嘩嘩留下了千古的哀愁;流入音樂的總匯中,便亂了頭緒──作曲的人編到末了,想是發瘋了,全然沒有曲調可言,只把一個個單獨的小音符叮鈴噹啷傾倒在巨桶裡,下死勁攪動著,只攪得天崩地塌,震耳欲聾。這一片喧聲,無限制地擴大,終於漲裂了,微罅中另闢一種境界。」

看到這段文字,身為音樂家的我不禁好奇起來,究竟上海交響樂團在蘭心劇院那天演的是什麼樂曲,讓張愛玲做出這番的描述。若是這經驗的時間點是在文章完成的前後,那麼那時梅帕器已經不再擔任該團的指揮。當天指揮的又是誰,是日籍的客席指揮嗎?還是她在說的來自於更早之前的印象?究竟是他們演得不太好,因而導致作家有這番描述,還是基於一些美學上或個人因素,真的不太喜歡交響樂。在〈談音樂〉裡,她進一步寫道:

「然而交響樂,因為編起來太複雜,作曲者必須經過艱苦的訓練,以後往往就沉溺於訓練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響樂常有這個毛病:格律的成分過多。為什麼隔一陣子就要來這麼一套?樂隊突然緊張起來,埋頭咬牙,進入決戰最後階段,一鼓作氣,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場聽眾掃數肅清剷除消滅,而觀眾只是默默抵抗著,都是上等人,有高級的音樂修養,在無數的音樂會裡坐過的;根據以往的經驗,他們知道這音樂是會完的。」

「我是中國人,喜歡喧嘩吵鬧,中國的鑼鼓是不問情由,劈頭劈腦打下來的,再吵些我也能夠忍受,但是交響樂的攻勢是慢慢來的,需要不少的時間把大喇叭鋼琴小喇叭凡啞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裡埋伏起來,此起彼應,這樣有計畫的陰謀我害怕。」

這段文字的語氣讀來有點在奚落那些聽交響樂的人,反正「音樂是會完的」,「抵抗」終有結束的一天。在《封鎖》(1943.8)中,她寫道:「她家裡都是好人,天天洗澡,看報,聽無線電向來不聽申曲滑稽京戲什麼的,而專聽貝多芬、瓦格涅的交響樂,聽不懂也要聽。世界上的好人比真人多……翠遠不快樂。」什麼叫做「好人比真人多」,好人「專聽貝多芬、瓦格涅的交響樂」,那麼什麼樣的人才是「真人」呢?而「真人」聽音樂嗎?倘若聽的話,又是聽什麼音樂?顯然她對那些自認受過英式教育的上階層社會「好人」是有點鄙夷的。

把對學院派的批評套在交響樂上

其實文章中所提及「不喜歡音樂」的觀察點,在在都是交響樂賴以傲視群倫的特色。要寫作交響樂曲除了需要有精湛的作曲技巧、足以引人入勝的樂思之外,更要能夠精通各種樂器、徹底掌握管絃樂法。因為這類的大型演奏會樂曲得動輒運用五、六十位甚至近百位音樂家來演奏,觀眾數以百計,並且必須在專門為其設計音響效果的音樂廳中演出,才以得展現其真貌,所以它必須以邏輯性的思維、宏大的氣勢、誇張的動作、強烈的戲劇效果來感染觀眾,否則要不就是無法符合資源與成果之間比例須相對應的準則,要不就是其所傳播的訊息更是無法清晰地越過舞台,將台下所有的聽眾融入如汪洋之海的樂聲中。

(全文詳見《PAR表演藝術》雜誌第2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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