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要注意房屋使用用途合法性以免風險!

公平會於111年5月11日第1598次委員會議通過,仟祥建設有限公司於591房屋網站銷售苗栗縣頭份市「星月雅築」建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仟祥建設有限公司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仟祥建設有限公司銷售「星月雅築」建案,廣告載有「套房」文字,並刊載以住家格局輔以客廳、衛浴、臥室等裝潢傢俱及夾層設計之圖片,使人認為該建案可合法作為住宅使用及施作夾層。據苗栗縣政府提供之意見及核發「星月雅築」建案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均載明為辦公室,倘涉及原使用用途變更未依建築法規辦理,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訂有相關罰則或處置規定,且該建案並無規劃夾層設計,如果擅自增加夾層,將以「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辦理。故該建案廣告以住家裝潢及夾層設計之圖片,已讓消費者誤認該建案可合法作為住宅及夾層使用,但是卻難以知悉實際上是作為住宅使用及施作夾層違反建管法規,且日後有遭罰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等風險。故仟祥建設有限公司銷售「星月雅築」建案廣告表示內容與事實不符,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民眾購屋前可先上網至內政部營建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https://cpabm.cpami.gov.tw/twmap.jsp)查詢建案之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比對建商所提供廣告內容是否相符,以保障購買到合法的使用空間。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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