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燥季節來臨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全面啟動森林防火整備

隨著東北季風增強、氣候日益乾燥,臺灣地區已進入森林火災的高風險季節。為強化林業人員防火技能及提升跨機關協作效能,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啟動森林防火整備工作,從人員訓練、跨機關合作到社區防災動員,力求落實達到「防範勝於救災」的原則。
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表示,為在乾燥季節前完善防火準備,今年與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以及消防署特種搜救隊跨機關合作,辦理10次直升機水袋吊掛訓練、人員吊掛訓練,以提升救災實戰能力。同時舉辦「森林救火隊及滅火技術教育訓練」,邀請林業試驗所森林火管理與生態專家潘孝隆博士,講授林火事件指揮系統(ICS)作業、防火線開闢技巧及引火回燒注意事項,強化人員專業知能。
除充實救災器材及物資外,已常態性編組森林救火隊共125人,包含4個中隊、19個小隊與1支快速支援部隊,一旦接獲火災通報,可迅速投入現場執行滅火作業。為強化機關間聯繫通報,於9月至10月間辦理4場防火座談會,促進與地方機關及社區團體的合作互動。此外,雙崎、麗陽、梨山及鞍馬山工作站自主完成防火演練,更扎實落實平時訓練。
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指出,每年10月至翌年4月為中部地區乾燥少雨期,加上登山活動與農耕作業頻繁,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發森林火災。中部地區自108年至今共發生55起森林火災,主要集中於梨山、清水等林地廣闊、地形陡峭的高風險區域。統計顯示,多數林火均屬人為疏失,如焚燒雜草、亂丟菸蒂、露營炊事或農墾行為未完全熄滅火煙等。近年極端氣候使乾旱期延長,導致林火極易引燃、火勢蔓延速度更快、範圍更廣。
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提醒,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火,凡舉發燒毀國、公有林者並查獲犯罪行為人,可領每案10萬元破案獎金;而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5千元獎金。呼籲民眾若發現森林火災,請立即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或119通報,共同守護臺灣山林資源。
- 記者: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120 11: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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