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多年養女兒竟非親生!台南男崩潰提告 法院認證「白養有理」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台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花了十多年心血扶養次女,沒想到DNA一驗,竟發現小女兒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他氣得向前妻提告,要求返還這些年「白花」的扶養費。臺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指出,阿德誤將非親生女撫養超過10年,讓前妻免除該負的養育責任,構成不當得利,須賠償93萬元,並自今年5月23日起按年息5%計息,全案仍可上訴。



花10多年養女兒竟非親生!台南男崩潰提告 法院認證「白養有理」


示意圖/擷取自 免費圖庫Freepik


判決書揭露,阿德與丁姓女子在2009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女兒;兩人於2018年離婚後,次女仍由阿德照顧。阿德長期覺得小女兒的長相、性格都與家族格格不入,加上聽聞前妻疑似有外遇,心中愈想愈不對勁。直到去年底,他決定做DNA鑑定,結果報告出爐直接打臉過去十年的信任——「完全排除一親等血緣關係」。


突如其來的真相讓阿德崩潰又憤怒。他指出,從2014年起每月花在小女兒身上的費用,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台南市平均消費支出換算,這些年累計支出約251萬元,但他根本沒有法律義務扶養「別人的孩子」。


前妻丁女被告後未出庭,也沒提出任何辯解。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德確實誤信次女為親生,卻長期負擔生活費,使丁女免除本應支付的扶養金,依法構成「不當得利」。法官依照平均生活支出推算,每月約1萬5000元,自2014年12月至2025年3月共124個月,合計186萬元;由於孩子的生母與生父應各負一半,最終判丁女須返還93萬元。


法院同時提醒,民法明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扶養義務,若他人因誤信而代為履行,受益一方應返還所得利益。


更多引新聞報導
不爽就走人!00後整頓職場風潮蔓延 2大行業仍「奴性滿滿」
災區傳離譜騷擾!阿伯糾纏女志工稱「一次沒關係,又沒監視器」 網讚勇敢又機靈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生活新聞
人氣生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