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特幼班被控虐童 東檢起訴4教師及助理員求重刑


幼兒園特幼班被控虐童 東檢起訴4教師及助理員求重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東縣一所國小附設幼兒園今年4月爆出虐童事件,台東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確認受害學童達6人,涉案的高姓、宋姓教師及黃姓、丘姓助理員的行為是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被害人身心之健全或發育,今(2)日依造文書、妨害幼童發育及違反兒少法提起公訴,其中高姓教師最重求處有期徒刑6年10月。


這起兒童遭受不當對待案件發生在今年1月間,直到4月才經家長揭露爆發,受害4歲女童回家後被發現嘴唇腫起,據家長指稱,一開始校方還說是小孩撞到櫃子受傷,想不到後來其他老師調查發現,根本是女童被抓住猛力搖晃、摔向櫃子,還有小孩被老師重壓、拖地,校方卻僅稱「被椅子砸傷」。事後經調查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教師不僅施暴,更有言語霸凌情況。


台東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台東縣某幼兒園學童遭不當對待事件,旋即組成專案小組,由檢察官林靖蓉指揮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等單位,深入調查,釐清犯罪事實,經調閱相關監視錄影器,逐一比對被害人遭到不當對待之情節。


檢警發現,被害之學童高達6人,日前偵查終結,認幼兒園高姓及宋姓教師及黃姓、丘姓幼兒園教師助理員等4人所為,已該當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被害人身心之健全或發育,均涉及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妨害幼童發育、兒童及少年權益與福利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強制等罪嫌;宋姓教師另涉有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同時並就高姓教師、宋姓教師每次犯行求處有期徒刑6年10月及4年不等之重刑。


東檢強調,兒童權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已實施有年,東檢謹遵健全兒少身心發展,落實保障及促進兒少權利之公約意旨,依法查辦,勿枉勿縱,絕無寬貸。


照片來源:Unsplash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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