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比吃飯還貴」 朱暖英籲中市府正視「停車越來越貴、繳費時間越來越短」問題

【民眾網諸葛志一台中報導】台中市區停車位嚴重不足,交通局推動鼓勵民間設置停車場政策,原意是為了解決停車難題,但卻衍生出收費過高的亂象。市議員朱暖英28日在議會質詢時指出,民間停車場收費缺乏規範,價格高得離譜,讓民眾叫苦連天。朱暖英也接獲許多民眾反映「停車越來越貴、繳費時間越來越短」,希望交通局能重新檢討政策方向。
朱暖英 28日議會質詢表示,許多民眾反映,在南屯區用餐時段根本找不到公有停車格,只能選擇民間設立的停車場,但這些停車場多半沒有遮陽避雨設施,也沒有管理人員,只是投幣式收費,停三小時更高達245元,是公有停車格的三倍價。她強調:「鼓勵設停車場是好事,但價格太離譜就變壞事。」直呼「停車比吃飯還貴」。
交通局局長葉昭甫表示,「自治條例有收費區間的限制,在區間限制替業者衡量,停車率不好就低價,市場如果很好價格當然就高,在業者申請停車證的時侯,也會有上限,但地方政府還是可以做一些干預,會跟相關承攬業者做確認,在更換證照時,會要求降價,以符合目前民眾的需求。」
朱暖英呼籲,交通局應全面盤點各行政區民間停車場的收費現況,訂定合理的收費指導原則或建議區間,同時輔導業者改善設施品質,讓民眾感受到「物有所值」而非「被迫花大錢」。她強調,若放任業者任意喊價,等於變相壓榨市民,期盼交通局正視問題,提出具體管理與改善措施,讓民眾「停得起、停得安心」,也讓鼓勵設場的美意真正落實。
朱暖英也指出,市府自2024年9月1日起,將停車繳費期限從30天縮短為14天,逾期還得加繳15元滯納金。對於長期出差、出國或忙於工作的市民來說,常出現「信件回來才看到繳費單,卻已過期」的情況。她質疑,交通局當初縮短繳費期限的依據為何?是否事先進行民眾滿意度調查或意見蒐集?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涉及到自治條例的修正,當時審計部有提出要做改善,六都都是這樣提醒,怕放越久越會忘記,它的邏輯是從規費的催繳概念來改變,交通局會再做檢討。
朱暖英呼籲交通局應檢討考慮恢復30天繳費期限,或設立一次性補繳寬限制度,減輕民眾負擔。朱暖英強調,「讓市民停得起、繳得及、停得安心」,是市府施政的根本精神。

- 記者:民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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