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打疫苗被收「冷凍費」 高市衛生局:未查獲

網傳打疫苗被收「冷凍費」 高市衛生局:未查獲
網傳打疫苗被收取冷凍費。(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近期國內新冠疫情急速攀升,提升不少疫苗打氣,有一名高雄網友發文指出,去年在某診所打追加劑時,被收取「疫苗冷凍費」,其他網友就驚呼「是不是被收智商稅?」對此,高雄市衛生局今(29)日表示,前往該診所稽查後,現場未查獲違規情形,並提醒民眾,醫療機構不得擅立收費項目,若有舉證將依法最高處25萬元罰鍰。

有網友在PTT以「楠梓有哪家診所,打新冠疫苗不用冷凍費?」為題發文指出,雖然疫苗公費,但他去年到診所打追加劑時,診所說他們買疫苗回來冰要收「冷凍費」。最近打氣又起,決定再去施打疫苗,請求網友分享沒收冷凍費的診所。

貼文一出,讓其他網友傻眼,直呼「沒聽過冷凍費,你是不是被收智商稅」、「這個冷凍費合法嗎」、「沒聽過要冷凍費,有些是收掛號費」、「收這個不合理」;另有網友認為原PO是理解錯誤,「只是表達診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之一,實際上就是掛號費,也就是行政費用」。

對此,衛生局今日回應表示,目前未接獲民眾有具體申訴,本局於昨(28)日無預警派員前往該家診所稽查,現場沒有查獲有違規超收情事,該診所施打公費及自費疫苗流程,皆依標準作業規範執行。

衛生局指出,根據「高雄市醫療機構暨醫事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表 」,並無疫苗冷凍費收費項目;若有舉證違反《醫療法》規定擅立收費項目收費,將依同法第103條,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強調,新冠疫苗為公費疫苗,符合接種資格者皆可免費接種,合約醫療院所可收取掛號費,另接種處置費則由疾病管制署補助每人每次100元。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除施打疫苗外,疫情流行期仍應落實戴口罩、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等衛生習慣,有關高雄市新冠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及疫苗接種資訊,可至衛生局官網查詢。

延伸閱讀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健康新聞
人氣健康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