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模作文扯代理孕母 專家:大人總忽視孩子感受!

北模作文題目《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引發爭議,專家認為,表面上它是一道作文練習,但實際上卻凸顯在教育制度的設計中,可能忽視了兒童的感受與權益。


北模作文扯代理孕母 專家:大人總忽視孩子感受!
專家認為,作文題目只是冰山一角,這種忽視孩子感受的情況,不只出現在教育現場,也常發生在兒少安置政策中。(示意圖/Pixabay)

社團法人中華兒童暨家提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表示,這道題目帶有明顯的預設立場,學生只能在既定的框架下作答,孩子不是在練習思辨,而是在被迫接受立場,這已經侵害了他們的表意權。其次,題目要求以第一人稱書寫,對一般學生而言,這樣的模擬可能已經感到不適;但對於經歷收養、安置、單親或多元家庭的孩子而言,這樣的代入更可能觸及真實的生命經驗,帶來二度傷害,讓作文答題成為考驗孩子對創傷承受力的試煉。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題目可能侵害兒童權利。《兒少權法》第43條第3款明確禁止迫使兒少接觸有害身心健康的內容。當作文題目要求孩子合理化甚至美化一個高度爭議的制度,就已經超出了教育範疇,背離了教育應保障孩子自由表達與思辨的精神。

周明湧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特別報告員Reem Alsalem在 2025 年提交給大會的報告(A/80/158)中指出,代理孕母制度涉及對婦女與兒童的暴力,並可能造成長期的身心傷害。孩子不是商品,母親也不是可以被買賣的生育工具。


北模作文扯代理孕母 專家:大人總忽視孩子感受!
對於經歷收養、安置、單親或多元家庭的孩子而言,代理孕母要以第一人稱書寫,可能觸及真實的生命經驗,帶來二度傷害。(示意圖/Pixabay)

再從兒童權利的角度來看,周明湧說,《兒童權利公約》(CRC)提供了清楚的提醒:

不歧視原則(第2條):孩子不應因出生被貼上標籤,但各國經驗顯示,代理孕母制度往往讓孩子在血緣追溯與身分認同上承受歧視。
兒童最佳利益(第3條):所有教育與政策設計,都必須以孩子的利益為首要考量,而非成人的價值投射。
表意權(第12條):作文應支持孩子真實表達,而不是要求他們扮演角色。
教育權(第28條):教育應該是安全、支持的學習環境,而不是心理壓力與創傷的來源。

周明湧表示,作文題只是冰山一角,這種忽視孩子感受的情況,不只出現在教育現場,也常發生在兒少安置政策中。當一所安置機構被迫停業,孩子們往往被迅速打散,送往不同的學校或機構。大人眼中這只是程序上的安排,但對孩子而言,卻意味著生活關係的斷裂、安全感的喪失,以及再次被推向陌生環境的無力。這同樣反映出「兒童最佳利益」與「表意權」的缺席。

無論是考場裡的作文題,還是制度下的安置政策,孩子的感受往往被視為次要。大人討論的是制度的正當性、政策的執行效率,卻少有人真正問過:孩子怎麼想?孩子能承受嗎?

周明湧說,教育不只是語文測驗,更是落實兒童權利的場域;兒少安置也不只是制度安排,而是關乎孩子生活的根本。出題與政策設計若忽視「兒童最佳利益」,就可能在無形中成為對孩子的傷害。孩子需要的,不只是制度上的安排,而是真實的理解、支持與陪伴。唯有讓孩子的聲音被聽見,社會才算真正回應了兒童權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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