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達B、維士比是藥不是飲料 檳榔攤、雜貨店不能販售

保力達B、維士比是藥不是飲料 檳榔攤、雜貨店不能販售

【記者 王靚慧/高雄報導】許多民眾會喝提神飲料提振精神,「保力達B」、「維士比」是藥品不是飲料,僅能於藥局或藥房販售,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3年度查獲21件違規販售案件,以檳榔攤居多,其次為雜貨店,裁罰金額合計新台幣63萬元;今年上半年再查獲7件違規,衛生局強調將持續稽查,杜絕藥品濫用,守護市民健康。

衛生局指出,市面常見的提神飲品大致分為兩類,其一為食品類機能飲料,如「蠻牛」、「康貝特」等,不含酒精或酒精濃度低於0.5%,可於一般商店販售;另一類為含酒精藥品,如「保力達B」、「維士比」,因酒精濃度達10%並含當歸、人參、川芎等生藥萃取液、咖啡因、維生素B群,被歸類為「指示用藥」,依法只能在藥局販售。


保力達B、維士比是藥不是飲料 檳榔攤、雜貨店不能販售
▲保力達B、維士比是藥不是飲料,僅能於藥局或藥商販售。

由於保力達B、維士比屬《藥事法》規範的「指示用藥」,依法僅能於藥局或藥房購買,並應由藥師或藥劑生指導正確使用,未持藥商許可證卻販售此類藥品者,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可處新臺幣3萬至200萬元罰鍰,衛生局近年稽查常於檳榔攤、雜貨店等地點查獲非法販售。

衛生局特別提醒,市售藥酒若一次飲用150c.c.,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即可能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已達酒測標準,長期過量服用除可能導致成癮,還會「傷心」又「傷肝」,影響平衡感及注意力,在工作前、工作中或駕車前飲用容易增加意外事故風險。至於每次服用量以30至40c.c.為限,切勿與汽水、咖啡、奶茶、紅茶或米酒混合飲用,否則容易忽視酒精濃度,導致酒精倍增。

衛生局再次呼籲習慣飲用這類藥酒的民眾應至合法藥局購買,並遵循藥師指示使用,以守護自身健康與安全。(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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