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身心調適假雙十上路 政府付代課鐘點費

教育部日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增訂教師身心調適假,將在10月10日上路。(圖/教育部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老師也有身心調適假!教育部今(8)日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增訂教師身心調適假將自10月10日上路,科長楊琬婷指出,每學期有3天,並且可以以小時計算,併入事假計算;請假不用檢附證明文件,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處分。另,因為請身心調適假所產生的代課鐘點費將由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共同補助,無須由教師負擔。
去年底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中明確指示,政府必須以身作則、帶頭示範建構友善、安全的職場環境,及維護教師身心健康,因此教育部著手修正「教師請假規則」,經召開研商會議邀請相關團體等進行意見交流,並考慮給假制度間衡平性等考量,增訂教師身心調適假,並與考試院、行政院會同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身心調適假,並在自10月10日「世界心理健康日」。
為完備教師請假規定,教育部表示,除增訂身心調適假,也通盤檢視各假別的規範情形,增列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當學年度未具休假3日資格者應給予休假3日,放寬侍親、育嬰以外事由留職停薪者復職當學年度兼任行政職務即得依規定享有休假,以及延長病假或因公傷病之公假其請假及銷假時之檢證規範等規定。
另為配合學校學年制計算休假的作業,本次修正有關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之規定,溯自114年8月1日生效,其餘條文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
為鼓勵教師善用身心調適假,屬教育部所轄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身心調適假的課務代課鐘點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屬地方政府所轄學校,將由教育部主動支持並補助總經費50%,其餘經費由各地方政府負擔,補助範圍除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專任教師外,亦包括長期代理教師、專聘教師、專職原住民族語教師及教育部補助編制外增置代理教師等適用或準用教師請假規則人員,以共同協力推動健康臺灣措施,強化對教師心理健康維護之重視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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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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