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術銀行正式上路

台灣藝術銀行正式上路

中立者為澳洲藝術銀行主任史帝芬斯(Tony Stephens)。

藝術銀行是文化部自2012年成立之後,部長龍應台所積極推動的新政策之一,去年3月辦理首波徵件作業,一共徵得855位藝術家共計3,282件作品,經過初審、複審兩階段審查,最後確認購入346件作品。其中,由交通部拔得頭籌,成為藝術銀行首位顧客,規畫於國際機場、車站、港口與高速公路休息站等旅客進入台灣的公共場所中,租賃陳設國內藝術家的作品。而緊接著總統府亦於去年底,響應台灣當代藝術作品進駐,經過藝術銀行的代為規畫,第一檔將租賃包括袁廣鳴、陳擎耀、崔永嬿等13人的作品,於國賓會客室與展覽室展出。總統馬英九在致詞時表示,「文化交流是非常重要的軟實力,也是讓世人理解台灣最快、最深刻的方法。如果賓客到總統府,從這些藝術品中看到台灣另一面,對藝術產業一定有很大激勵作用。而澳洲的藝術銀行已有30餘年的歷史,初期是靠政府推動,如今已經能由出租藝術品的所得來自付開銷,希望台灣將來也朝這個方向發展。」龍應台則補充提到,「希望台灣的公共空間可以減少懸掛外國大師複製畫。美麗的空間自己創造,自己的藝術家自己疼愛。」

有鑑於澳洲藝術銀行30餘年的經驗值,文化部同時於去年12月舉辦了一場「台澳藝術銀行文化論壇」,由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司長張書豹主持,邀請藝術銀行執行單位國立台灣美術館館長黃才郎,及作品購置評審委員薛保瑕,與澳洲藝術銀行主任史帝芬斯(Tony Stephens)一同對於實際執行層面例如作品的購入與處分、租賃業務推動的拓展,與藝術銀行營運的策略等進行討論,期許做為台灣往後持續推動的經驗參考。

澳洲藝術銀行成立於1980年,在創立的初期營運皆仰賴政府資金,自第13年起開始自負盈虧, 以租金收入支持營運,無需靠政府補助即可應付自如,甚至日益擴展組織規模。發展至今已擁有超過萬件、3,500位以上藝術家的作品,而每年租金收入高達350萬澳幣(約新台幣9,344萬元),在客戶群的組成比例中,政府部門僅佔30%,其餘60%為企業、10%為一般民眾。而勤跑各地展覽的工作人員,更是試圖將收藏範圍擴大至澳洲六個州與兩個自治區,以支持本地整體全面的藝術產業與藝術家;雖然考量到出借的容易性,作品選擇易受大眾喜好影響,或是傾向明亮、色彩豐富而不具爭議性的主題,但為了活絡與刺激澳洲當代藝術發展,故而澳洲藝術銀行還是願意冒險,盡量多元化購藏作品的類型,同時也負起教育、引導客戶接受具前瞻觀點的作品之責。

在座談會中,台灣藝術圈多位代表對於目前相關政策不足與需要省思之處皆提出了提醒之意,而史帝芬斯則是多次持正面積極態度並以澳洲的經驗為台灣現狀進行緩頰,「當時澳洲藝術界對於藝術銀行同樣抱持關切與質疑,但這是初期必然的狀況……我們曾去加拿大取經,但仍要找尋出自我的模式,我相信在台灣政府的支持之下,期待藝術銀行必然能在文化政策的遠景中,扮演其重要的角色。」(文/高子衿.圖/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