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復專欄:談房價問題

國民住宅仍未能解決高房價

三十四年前我從美國回到臺灣,面對國內很多嚴重的經濟問題,其中之一便是房價。當時的年輕人,即使長年不吃、不喝、不用,薪水仍無法負擔一間小房子。對此憤怒的青年,要求政府打壓房價,產生了當年的「無殼蝸牛」運動。
我向來主張經濟自由化、國際化,反對政府干預經濟,但我回國時,也感受到房價的壓力。當年想貸款購屋,銀行利率高達百分之九點六,每個月要償還的貸款等同於我的薪水,於是打消了買房子的念頭。
當時幾個部會共同商討高房價問題,認為最好的辦法是推出廉價國民住宅。政府徵收沒有耕種價值的農地,藉由「區段徵收」變更地目。所謂的區段徵收,是地主拿回土地的百分之四十,土地的百分之三十五由政府建設公共設施,如學校、醫院、公園、快速道路、捷運……等。另外百分之二十五的土地,用於建造國民住宅。
當時國民住宅的執行方式有二:一是只租不賣,租金低廉。當時臺北市十二坪的國民住宅,租金只需兩百元,五十坪只要一千元;另一種,鑑於房價高漲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土地取得困難、價格昂貴,因此國民住宅「賣房不賣地」。可惜當年種種舉措並不成功,國民住宅乏人問津。原因在於一些住宅蓋得草率,品質堪慮;地段不佳,基礎建設欠缺。
臺灣房價也不是一直上漲。我們曾估算,臺灣房價大約七年一個循環。市場上新房短缺,建商便積極建設新住宅,帶動房價上漲;漲價後民眾負擔不了,購買意願不高,房價又下跌。個人建議,如果房價已在高點,不要進場,等個三年半到四年,房價可能跌到最低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