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鶯國籍問題 邱太三:如何放棄中共法令有明定

民眾黨擬提名陸配徐春鶯列不分區立委,伴隨引發的國籍問題連日成為各界關注焦點。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天表示,如何放棄國籍在中共的國籍法中規定明確。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天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施政計畫與收支預算進行報告並備詢。

邱太三在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被問及陸配相關的國籍問題時表示,中共的國籍法規定很明確,包含第10條、第14條、第15條都有相關放棄國籍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中國公民具有「外國人的近親屬」、「定居在外國的」、「有其它正當理由」等條件,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

關於外界質疑陸委會的說法可能有「兩國論」的問題,邱太三強調,中華民國憲法只有規範政府組織,至於「其他國家的組織,無論是美國、日本、南非,都不在我們的憲法範圍內」。

民進黨籍立委張宏陸質詢時指出,不論是陸配還是其他的人士要歸化,應該都要遵循所有法令。

邱太三答詢時表示,大陸地區人民歸化程序是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歸化並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就必須比照國民,遵循所有的相關法令。

民進黨籍立委王美惠質詢時,詢問海基會關於徐春鶯是否已經註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海基會董事長李大維表示,根據查詢會內相關資料庫,都沒有任何相關的紀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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