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長:國安法保釋條件適用於23條立法

香港政府計劃今年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香港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基本法」23條是國家安全法律,國安法的保釋條件及聘請海外律師等規定,適用於涉及23條的案件。

香港有線電視今天播出林定國的專訪。綜合有線電視及香港電台等港媒報導,他表示,「基本法」23條是國家安全法律,要與國安法接軌及互相兼容。國安法中有關保釋條件,及涉案人聘請海外律師要取得香港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等規定,都適用於涉及23條的案件。

林定國舉例,香港國安法列明,法庭要相信被告不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才可獲准保釋,而此規定是適用於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不只限於國安法,即使是涉及煽動罪的案件也適用。

至於聘請海外律師,林定國表示,去年修訂的「法律執業者條例」,已訂明所有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如要聘請海外律師都要獲得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故也適用於涉及23條的案件。

至於23條立法是否會參考國安法,設有可移交中國大陸審理的條文,林定國重申,若某些很極端的情況香港無能力處理或國家出現很大危機,才會啟動移交中國大陸審理的程序。

他說,大原則是「基本法」23條要與國安法兼容接軌,條文之間互相對接,但如何在23條立法時滿足此原則,要「深思熟慮」。

香港實施國安法後,不少國安法案件的被告未獲保釋。香港泛民主派初選案47名被告被控違反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大部分被告未獲准保釋,2021年初被捕至今已還押近3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8月被捕,一度獲准保釋,同年12月不獲准保釋需還押,連同2022年被判欺詐罪成判囚逾5年,迄今仍在獄中。

其他被控違反國安法的蘋果日報高層,2021年中被捕後也還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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