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香港基本法23條 自由亞洲電台關閉當地辦公室

美國新聞媒體「自由亞洲電台」(RFA)今天表示,在香港頒布一項有爭議的新國家安全法後,出於員工安全考量,已關閉香港辦公室。

法新社報導,曾被譽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上週實施一項本土安全法,即基本法23條,可嚴懲叛國、間諜活動和外部干預等罪行。

這項迅速引來多個民主國家和人權組織批評的基本法23條,將與2020年施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同時運作。北京當年祭出的港區國安法已讓香港幾乎所有異議人士噤聲,並造成將近300人被捕。

自由亞洲電台台長兼執行長方貝(Bay Fang)在聲明中表示,由於「擔心自由亞洲電台工作人員和記者的安全」,在香港不再有全職員工,並關閉實體辦公室。

方貝說:「香港當局的行動,包括將自由亞洲電台稱為『外國勢力』,引起有關我們在基本法23條制定後是否能夠安全運作的嚴重問題。」

香港政府發言人拒絕就「個別組織的運作決定」發表評論,但說當局「強烈反對並譴責所有(與國安法有關的)危言聳聽和抹黑言論」。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個月抨擊自由亞洲電台「抹黑」基本法23條,當時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稱一些新罪行是針對媒體。自由亞洲電台的文章是引述對這項法律的批評。

當被問到自由亞洲電台是否已經違法時,鄧炳強後來表示,他想提醒大眾要注意「外國勢力」散播的錯誤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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