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生技經營權】法院裁定聯生藥應續聘解僱員工 公司要求簽協議書才能上班

【聯亞生技經營權】法院裁定聯生藥應續聘解僱員工 公司要求簽協議書才能上班

聯亞生技經營權之爭,引發子公司「聯合生物製藥」解僱多名員工,引發勞資訴訟。

新竹地院日前裁定聯生藥(6562)在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訴訟終結前,須繼續僱傭這些員工並支付薪資;但內部員工透露,高層要求員工必須簽下「未經允許離開指定處所視同曠職」、「使用任何設備必須先以書面申請」、「每日離開前恢復衛生間整潔並將垃圾自行攜出處理」的協議書,才能回來上班。

控訴聯生藥違法解僱的5位資深員工說,聯亞生技董事長王長怡於2022年底突然帶一批黑衣人士站在公司一樓,不讓員工進入,直屬主管顧及員工安全,因此指示星期一先居家工作或是到另一個廠區上班。星期二公司就發出停職通知,禁止進公司直到現在。過幾天就收到解聘通知書,從此就一直兩面手法,一邊禁止我們進湖口總部上班,一邊在勞資訴訟中說我們曠職不進湖口總部上班。

資深員工透露,2024年2月21日,依據新竹地院112年度勞全字第3號民事裁定,一起回聯生製藥上班,公司卻要求他們先簽下協議書。根據協議書所載「雙方目前仍在勞資訴訟中,且員工已超過一年未返回董事長王長怡所主導的公司工作,因此目前並無信賴基礎…假處分以此為雙方之暫定狀態,並非雙方之聘僱合約,也非前聘僱合約之續行…乙方(聯合生物製藥公司)除顯然違反勞基法以外並無其他任何義務。」

員工們認為,法院已裁定下來,官股企業顯然違法《勞基法》。協議書還規定,這些員工必須待於公司指定處所,未經允許即離開視同曠職;禁止攜帶電腦、網路設備和3C產品進出工廠區,且不得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之電子設備等內容,讓人不禁懷疑,是否連上個廁所,也會被視同曠職。大家不願意簽下這紙不公平的協議書,聯生製藥就拒絕他們回去上班。

【聯亞生技經營權】法院裁定聯生藥應續聘解僱員工 公司要求簽協議書才能上班
法院裁定聯生藥在確認僱傭關係訴訟終結前,須給付員工薪資。(取自司法院官網)
這些資深員工無奈地說,我們只是普通的基層員工,又不在董事會,沒資格投票影響經營權,真的不想捲入經營權的紛爭,只是想保住一份已經投入十幾年的工作,能正常領到薪水養家糊口。今天王長怡團隊硬是恣意引用《勞基法》12條項目開除我,讓我連失業給付都不能領,就是不給勞工活路走的重手。這些員工拿著法院裁定書依舊被趕出公司,不禁想問:官股企業都這樣白紙黑字寫下自身顯然違法《勞基法》,勞工權益究竟在哪裡?聯亞生技的大股東國發基金,難道都不管基層勞工的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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