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訴不成怒報警 意外發現遭通緝反被捕

客訴不成怒報警 意外發現遭通緝反被捕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長賴新天。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日前獲報,稱轄內某連鎖速食店發生糾紛需要警方協助,員警到場查證雙方身分時,赫然發現沈姓報案人遭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通緝,警方依規定逮捕解送歸案。



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日前上午接獲報案,稱轄內植福路上某連鎖速食店內發生糾紛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馳赴現場後,了解係沈姓報案人認為店員服務態度不佳,欲拍照客訴時遭阻止,憤而報警尋求協助。警方處理時赫然發現沈男甫於月初遭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發布詐欺通緝,依規定逮捕並帶返所偵辦。據警方調查,沈男疑未居住於戶籍地以致未收到司法文書通知開庭,故不知道自己已遭通緝。全案詢後,將沈男解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歸案。



中山分局呼籲,民眾如遇案受偵查、審判,應確認戶籍地、現住地或司法文書送達地址能否按時收到司法文書,並依相關機關通知到案,以免遭到通緝;另如遇上糾紛,可立即報警或尋求公正第三方協助處理,切勿行諸不法手段,警方將秉持勿枉勿縱、依法辦理,決不容許有危害治安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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