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買郭台銘連署書未果 桃園1里長、前鄉長緩起訴

前桃園縣觀音鄉黃姓鄉長、桃園市新屋區1名徐姓里長,涉嫌買郭台銘選總統連署書,但未成功。桃園地檢署審酌2人深表悔悟且犯後態度良好,今天皆以緩起訴處分。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去年10月間為了選總統拚連署,有連署站涉嫌花錢買連署書。

桃園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黃姓男子是前桃園縣觀音鄉鄉長,徐姓男子現為桃園市新屋區里長,范姓男子則是前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已因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被起訴)。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黃男、徐男、范男3人,為了替郭台銘及副手賴佩霞連署,由范男在去年10月5日到黃男家中,要求黃男以每份連署書發放新台幣400元賄款的方式募集連署書,並分2次交給黃男現金80萬元、160萬元。

起訴書指出,黃男隨後交付給徐男120萬元,並指示徐男分別給新屋區數名里長5萬至10萬元不等現金,交代里長們每份連署書可獲得300元報酬,但里長們均拒絕,徐男將120萬元退還給黃男,因此未影響到連署結果。

起訴書指出,黃男、徐男所為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考量2人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態度良好,皆以緩起訴處分;黃男需向國庫繳交50萬元,徐男應向國庫繳交10萬元。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